|
传统药理学认为:β-内酰胺类药物为细菌繁殖期杀菌剂,其作用机制为阻断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起到了杀菌作用;大环內酯类药物则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而起作用,为快效抑菌剂。两者合用后,后者抑制了敏感细菌的繁殖,使细菌处于静止状态,使前者难以发挥杀菌的功效,为拮抗作用[金有豫.药理学.第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312]。但近年来,临床上将二者合用却得到了较好的疗效,也有不少报道认为两者合用治疗重症感染,特别是难治感染效果良好。
两类药物呈拮抗作用的观点可能来源于1951年Lepper等的报道,肺炎链球菌脑膜炎单一青霉素治疗组病死率为30.2%,而青霉素联合金霉素治疗组病死率高达71.4%,此后实验研究表明这种作用可因不同菌种和菌株而有差异,如青霉素联合了四环素或氯霉素治疗青霉素敏感肺炎链球菌感染时,提高青霉素剂量或青霉素限于抑菌剂给药,则抑菌剂对杀菌剂的作用不复存在[何礼贤.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几个问题.中国呼吸与重症监护杂志,2005,4(4):263]。近年来这两类药物都不断地研制开发出许多新的品种,特别是第三代头孢菌素与新的大环內酯类抗生素,不同的药物品种是否均会产生同样拮抗作用值得大家的关注,因此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不断有临床研究证实二者联合使用并不会产生不利的结果。病人入院时,往往不能在用药前及时得到病原学及药敏检验结果,这就需要医生及时进行经验性治疗,以免延误病情,这点对于重症患者尤其重要。两者联合应用会降低疗效的观点是在体外特定的实验室条件下取得的,而体内情况则有很大的不同,实验室的结果不能简单照搬到临床,体外同动物模型的研究结果并非一致。临床经验总结二者合用有助于改善CAP的预后,因此两类药物联合使用在重症、难治、混合型感染的治疗中是合理、可行的。临床上若有顾虑,有专家建议可在用药顺序上先给一杀菌剂,再给抑菌剂[何礼贤.繁殖期杀菌剂与块效抑菌类抗生素应用是否都会出现拮抗作用.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2,25(2):712-713],但应尽量根据药敏及病原学检验结果合理选择药物,做到“真正联合”,以免增加不良反应及医药费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