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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临床药师人才专业背景 临床药师人才专业背景应是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背景人才,包括: (1)具有高等学校药学院系临床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经毕业后住院医师模式的住院药师规范化培训; (2)具有高等学校药学院系药学专业本科毕业学历,经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和临床药学再培训学习。”
我认为当前的中国医院药学要发展临床药学服务工作,临床药师的准入应当适当放宽,应当象我党执政那样,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只有广纳贤能,学科的发展才真正会有希望。这样严格的专业背景准入条件,一是不切实际(1三级以下医院的药学人才大多不具备全日制本科药学学历;2目前许多医院的真正做临床药学工作的同志或者临床药师不符合上述要求,有学历原因的,也有专业原因的;3更重要的是我国的药学院校的培养机制培养出来的本科药学专业人才在进入临床药师行当这事上,并没有显示任何特别的优良素质);二是有明显的门第偏见,何况目前的临床药师行当还没有壮大到可以挑剔入行者学历专业的地步。
促进合理用药有多种环节、多种方式!目前临床用药的确问题许多,药师绝对没有可能去替代医师,但在促进合理用药这事上,药师的确是有专业发展前景的,所以,当前临床药师的准入原则应当是:让一切热爱临床药学事业的,一切愿意为维护病患医疗权益而努力的,一切愿意不懈怠地补充自身知识缺陷的,一切有能力从事该项工作的药师同志加入到临床药师这个行当中来。当然,随着我国相关教育机制缺陷的改进,是可以逐渐严格准入人员的专业背景的,最好是制定一个执行该项内容的期限。
我同意,临床药师的工作在许多医院是得不到重视的这个现状,要改善这种情况,必须从立法上要求医院要评上相应的级别,必须开展相应的工作,这样,为保住医院等级,院长一定会重视的。我们昆明总医院相关工作开展得很好,临床药师工作心情也舒畅,就是因为有从上到下来自院长、医务部、药剂科领导和临床科室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必须保证临床药师对药物临床应用和药品鉴别选择的选择权,临床药师应当是医院药事管理委会成员。”我觉得这个建议应当有所修改,是“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当有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具备相当能力的临床药师的一席之位”。这样,既保证了临床药师的权利,又对临床药师的能力做了限制,目前,绝大多数的临床药师是不具备药事管理决策能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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