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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川:安全、有效、经济是我们国家合理用药的要求,合理用药的概念最早是世界卫生组织提出来的,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根据我们的国情,我们确定了我国实现合理用药的目标就是安全、有效、经济。
安全是用药的首要目标。第二个有效性,就是强调要针对患者需要来使用药品。第三个经济性,我们强调在选择药品的时候进行成本效益的分析,尽可能用价格低廉的药品达到治疗效果,这个是我们临床药学工作一直追求的目标。所以我们卫生部门在临床药学方面管理的所有政策都是围绕这六个字进行的,其中处方管理办法是一个方面。
2002年,卫生部还发了医疗机构药物管理暂行规定,我们最近还在进行临床药师的培训工作,这些都是为了实现安全、有效、经济的目标。
具体到处方管理办法,为了能够做到安全、有效、经济,第一个我们强调药学部门的充分作用,因为药学部门的业务范例已经从以前的药品供应部门发展到药学保健,药品部门的人员必须参与到过程当中去,对医师使用药品的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医学发展很快,药学进步也很快,一个医师不可能保证他用的所有药物都是合理的,这些就需要药学方面来把关。我们一直强调医药要合作,这方面有很大的作用。
第二个,在处方管理办法中我们要求用通用名开处方,其实很早以前就这么做的,后来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也有用商品名开处方的,但是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比方说一个通用名可以有很多种商品名称,不同的医师可能选择不同的商品,这样在医师互相会诊的过程中、在转诊的过程中,就可能因不知道前一任主治医生用了什么药而导致重复用药、用错药等问题。导致药害事件发生,所以我们要求用通用名开处方。
第三个,我们也提到了处方点评制度,处方点评具体是要把医学人员、药学人员、行政管理人员集合起来,发挥集体的智慧对医生的处方定期进行评价,发现处方用药方面不合理的地方,我们采取干预,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知识,如果不是业务能力造成的,而是其他的能力造成的我们也会采取行政措施,比如限制处方权或者取消处方权,这样尽可能保证医师用药合理。
这个就是处方管理办法里面强调的安全、有效、经济的管理办法,当然我们提到对医疗机构采购的药品品质进行限制,目前我们国家的药品质量和很多产品质量一样,安全性还没有一个非常好的保障,一个通用名药品可以有很多品种,医疗机构选择的品种越多,因为药品质量问题产生损害事件的几率越高,医师在用药的时候可能也会感到无所适从,所以我们说医院选择品种,选择质量好、稳定、经济的药,尽可能保证用药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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