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卫生部医政司1999年颁布,其中明确规定6岁以内儿童、孕妇及65岁以上老人禁用。各地卫生厅都有下发“关于转发卫生部医政司《常用耳毒性药物临床使用规范》的函”,各地执行情况不一,我儿2002年一岁时在京曾连续两次十余天使用庆大霉素雾化吸入治疗,当时奶奶,妈妈等已叫得很清楚,两岁以后妈妈的发音已不清楚,于是去同仁检查,系中重度双耳感音神经性聋。上诉至今,该院还同时使用了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协同的地塞米松,头孢三嗪,头孢噻肟钠,有在体内代谢为耳毒性药物水杨酸的来比林,有儿童慎用的异丙嗪和氯丙嗪,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具有强大镇吐作用的氯丙嗪后患儿仍发生了两次剧烈的呕吐,要知道氯丙嗪对前庭引起的呕吐无效,但并未引起院方重视,继续用药,还有不知为何还用了安乃近和复方丹参。现正诉讼中,希望能得到大家的帮助,谢谢。
家中无医生,希望得到大家的指导,非常感谢! 北京电话:138102527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