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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医疗回扣要使出“杀手锏”
2010-12-21 17:16 来源:人民网 作者:奚旭初
湖南省娄底市一家大型医院药一位药剂师告诉记者,药房工作人员和医生一道,收取医药公司20%-30%的回扣。药剂科50余名工作人员,只有一两个人没参与推销药品。医院每年药品销售收入超过一亿元,绝大多数都是价格高的“促销药”,价格低、疗效好的药则进不了医院药房。(12月20日新京报)
为了拿回扣,整整一个药剂科几乎成了“销售科”。而耐人寻味的是,成了“贼船”的药剂科,居然无人落水,个个安然无恙。事实上,医务人员拿回扣已是一个公开的秘密。还记得几年前的一则消息吗,四川金堂县人民医院公布了专用帐户,开展反商业贿赂活动。因帐户只收到很少的上缴贿赂款,医院遂下达上交“贿赂款”指标:科室主任每人500元,医生每人300元。只有一个原因可以解释医院这个做法,这就是该医院已没有一个科室主任和医生不曾受过贿赂。
问题还在于,即使医疗回扣丑闻被曝光多,其处理结果也是不痛不痒,不伤筋骨──杭州“U盘回扣门”事件中,当地卫生部门曾公布以医院自查为主的调查结果,遭到广泛质疑。宁波19名医生收受回扣,最终仅两名医生被罚停止执业6个月,其余的被扣发奖金或批评教育。温州数十名医生的回扣事件,仅对3名医生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被降一级并罚款,另外两人被罚延期一年晋级。相比之下,广东珠海市9家公立医院的药剂科主任因医疗回扣被检方拿下,倒成了凤毛麟角,备显其难能可贵。
两相比较,反差强烈,恰恰证明了两点:一是惩处医疗回扣必须有重典,二是惩处医疗回扣必须有外力介入。现在,在医疗回扣问题上,面广量大的现状是,既有“外部环境论”等蛊惑人心,最为典型的是,把收受回扣归结为财政投入不足,医生长期不能实现自我价值,又有对医疗回扣的查处疲软架空了整治。医院本身就与医疗回扣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本来就是医疗回扣的受益者,自然缺乏惩治的积极性。想让医院负起整治之责,是缘木求鱼。
惩治查处要动真格的,一方面要在思想认识上正本清源,厘清是非:财政投入不足,这是事实,但这与拿回扣不仅没有因果关系,而且暴露了所谓“以药养医”,已被许多医院、医生异化成了牟取暴利的浑水摸鱼。在体制理顺之前,我们可以理解“以药养医”,但决不能容忍“以药养腐”。另一方面,必须让纪委、检察院等外部力量牵头,成为整治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的主力,并且有铁的手腕。除了触犯法律的要绳之以法,行政手段也须硬起来,比如不搞“下不为例”,收受一次回扣便终止医生职业资格这样的“杀手锏”就值得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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