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19-12-3 1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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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国家药监局挂网修订丹香冠心注射液和复方斑蝥胶囊说明书的公告。
根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结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丹香冠心注射液说明书增加警示语,并对其和复方斑蝥胶囊说明书【不良反应】、【禁忌】和【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
所有上述药品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相应说明书修订要求,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修订内容涉及药品标签的,应当一并进行修订;说明书及标签其他内容应当与原批准内容一致。在补充申请备案后6个月内对已出厂的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
上述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药品使用和安全性问题的宣传培训,指导医师合理用药。
复方斑蝥胶囊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不良反应】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部不适等,有肝功能异常个案报告。
皮肤:皮疹、瘙痒等。
神经系统:头晕,有抽搐、口舌麻木个案报告。
泌尿系统:有血尿、排尿异常、肾功能异常个案报告。
其他:有心悸、血糖升高等个案报告。
二、【禁忌】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注意事项】项应增加以下内容:
1.糖代谢紊乱者慎用。
2.应询问过敏史,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
4.严格掌握剂量,不宜过量服用。
丹香冠心注射液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警示语应增加以下内容:
本品有过敏性休克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二、【不良反应】项修改为:
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
1.过敏或过敏样反应:皮肤潮红或苍白、皮疹、瘙痒、呼吸困难、心悸、紫绀、血压下降、喉头水肿、过敏性休克等。
2.皮肤及其附件:皮疹、瘙痒、红肿、多汗等。
3.全身性反应:胸闷、寒战、发热、疼痛、乏力等。
4.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口干等。
5.神经精神系统:头晕、头痛、局部麻木、抽搐、烦躁不安等。
6.呼吸系统: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等。
7.心血管系统:心悸、紫绀、心动过速等。
8.血管损害:潮红、静脉炎等。
9.用药部位:疼痛、瘙痒、红肿等。
三、【禁忌】项下增加:
儿童禁用。
四、【注意事项】项增加以下内容:
1.本品有过敏性休克病例报告,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使用者应接受过过敏性休克抢救培训,用药后出现过敏性休克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须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
3.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剂量、调配要求用药,不得超剂量、过快滴注或长期连续用药。
4.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如确需要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应以适量稀释液对输液管道进行冲洗,避免丹香冠心注射液与其他药液在管道内混合的风险。(原注意事项第1条删除)
5.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情况、用药史和过敏史。对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临床用药监护。(原注意事项第5条删除)
6.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救治患者。
7.本品保存不当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用药前和配制后及使用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本品及滴注液,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结晶等药物性状改变,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禁止使用。(原注意事项第2条删除)
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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