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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事管理与法规”易错题集(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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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9-10-22 08:12
  • 人命关药 发表于 2014-2-28 13: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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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事管理与法规”易错题集(9)

    21世纪药店 2014年2月24日 C27版

      以下为配伍选择题,备选答案在前,试题在后。每组题均对应同一组备选答案,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每个备选答案可重复选用,也可不选用。

      【1~2】

      

      A.造成中度残疾

      B.造成重度残疾

      C.致人死亡

      D.致3人以上死亡

      E.致5人以上死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是:

      2.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情形是:

      

      【3~6】

      

      A.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批发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B.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罚款

      C.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D.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

      E.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3.定点批发企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4.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的:

      5.定点批发企业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

      6.定点批发企业销售超过有效期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本版试题由中国医药科技出版社提供)

      答案分析

      【1~2】

      

      正确答案:A、B

      易错要点:区分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和特别严重伤害的情形。

      解题依据:第1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第2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假药、劣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条规定,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3人以上重伤、3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10人以上轻伤、5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3~6】

      

      正确答案:E、D、B、A

      易错要点:区分违反《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法律责任。

      解题依据:第3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六十九条第五款规定,未依照规定储存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或者未依照规定建立、保存专用账册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第4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七十九条规定,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其他单位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交易的药品,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6题,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第七十八条规定,定点生产企业、定点批发企业和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生产、销售假劣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取消其定点生产资格、定点批发资格或者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并依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解答专家:沈阳药科大学副教授王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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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小懵 发表于 2014-3-2 20: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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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12 11:15
  • liyaoshi999 发表于 2014-3-3 10: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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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2-4 14:39
  • cxb123cxb321 发表于 2014-3-3 13: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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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2-3 16:38
  • zhengyiga 发表于 2014-10-17 09:36: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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