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0-1-3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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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肿瘤药物的配制、溶媒应用及注意事项
随着肿瘤患者增加,肿瘤药物的应用越来越受的重视。肿瘤药物在应用的过程中,由于其不良反应特别严重,对溶媒的要求也很高。现将常用肿瘤药物的配制、溶媒选择及注意事项总结如下:
吉西他滨给药说明
配制本药时,每0.2g至少加入生理盐水5ml(只能用生理盐水溶解本药的无菌粉末),振摇使其溶解,给药时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配制好的溶液应贮存在室温下(15-30℃,不得冷藏),在24小时内使用,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单次静脉滴注时间通常是30分钟,最长不超过60分钟。延长滴注时间和增加用药频率可增大药物不良反应,超过60分钟时可能出现更严重的不良反应。
表柔比星给药说明
本药使用时应避光。最好在输液通道建立后由侧管冲入,以避免药物外渗或漏至皮下。给药后应以生理盐水冲洗静脉。药物外渗时处理方法为:予氢化可的松局部皮下浸润,然后局部涂倍他米松/庆大霉素软膏,用弹性绷带包扎(开始2日每12小时更换1次,然后每24小时更换1次,直到愈合)。
用药期间应多饮水,用药后可口服或肌注甲氧氯普胺,以预防胃肠道反应。
用药后1-2日可出现尿液红染。
长春瑞滨给药说明
1.静脉给药时只能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生理盐水稀释本药。静脉注射时稀释后浓度为1.5-3mg/ml,供静脉滴注时,稀释液浓度应为0.5-2mg/ml。稀释液在密封玻璃瓶中于室温下可保存24小时。不要用碱性溶液稀释,以免引起沉淀。
2.注射本药时如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注射,将余下的药物从另一静脉通道注入。如果药液溅入眼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等渗溶液冲洗。
3.静脉给药时,将本药从离输液袋最近的侧口加入,随后用至少75-125ml溶液冲洗静脉通道(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生理盐水、0.45%氯化钠溶液、5%葡萄糖和0.45%氯化钠的混合注射液、林格注射液或乳酸林格注射液)。
紫杉醇给药说明
1.配制本药时需戴手套。如皮肤接触本药,应立即用肥皂彻底清洗;眼睛或粘膜接触本药,应用水彻底冲洗。
2.患者用药时必须住院,使用前须备有抗过敏的药物以及相应的抢救器械。为预防可能发生的过敏反应,所有患者在给药前12小时及6小时均应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给药前30-60分钟肌内注射(或口服)苯海拉明50mg、静脉注射西咪替丁300mg(或雷尼替丁50mg)。
3.本药浓缩注射液必须稀释成浓度为0.3-1.2mg/ml的溶液才能使用。可用生理盐水、5%葡萄糖注射液或5%葡萄糖生理盐水稀释。
4.滴注本药时应采用非聚氯乙烯材料的输液器具,并使用孔径小于0.22μm的微孔膜过滤器。
5.国外资料提示,本药单次滴注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药液漏出血管。一旦有药液漏出血管外,应立即停止给药,局部冷敷,并以1%普鲁卡因局部封闭。
6.静脉滴注本药的最初1小时内,应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
7.国外资料提示,开始新的疗程须具备以下条件:中性粒细胞计数至少为1.5×109/L、血小板计数至少为100×109/L。如果患者出现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计数低于0.5×109/L超过1周)或者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本药用量应减少20%。
多西他赛的给药说明
1.本药注射液可能含有聚山梨酯80(吐温-80、polysorbate 80),对其有严重过敏史者不能使用。
2.配制本药时,粉针剂应先以指定溶剂溶解,再以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使用(配制后浓度不超过0.74mg/ml)。工作台表面应覆盖可丢弃的塑料薄膜,操作者应穿戴防护衣服及手套。如皮肤接触了药液,应立即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如眼睛或粘膜接触了药液,立即用水彻底清洗。配制好的药液应立即使用。
3.在使用本药的最初几分钟内,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应具备相应的急救设施。为预防液体潴留和过敏反应,推荐在用药前1日开始口服地塞米松(一日16mg,连用4-5日)。
4.如用药后仅发生面部潮红或局部皮肤反应,则不需要停止治疗。如发生严重过敏反应(血压下降超过2.67kPa、支气管痉挛或全身皮疹/红斑),则需立即停止给药,并给予对症治疗。已发生过严重不良反应者,不能再次使用本药。
5.使用本药治疗时如出现严重的周围神经病变、严重的或累积性皮肤反应,或严重的中性粒细胞减少(低于0.5×109/L,并持续7日或7日以上),建议下一个疗程减量给药。
6.当血胆红素高于正常值上限、氨基转移酶高于正常上限1.5倍、ALP高于正常上限2.5倍时,应停用本药治疗。
7.药物过量时,可能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皮肤反应和感觉异常。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环磷酰胺给药说明
1.本药注射剂稀释后不稳定,应于2-3小时内使用。静脉给药时,注意勿漏出血管外。
2.为预防肾毒性,患者用药时需大量饮水,必要时静脉补液,以保证足够的液体入量和尿量,也可给予尿路保护剂(如美司钠)。为预防白血病及淋巴瘤患者出现尿酸性肾病,可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和(或)给予别嘌醇。为预防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
3.抗痛风药(如别嘌醇、秋水仙碱、丙磺舒等)与本药同用时,应调整抗痛风药的剂量,使高尿酸血症与痛风得到控制。
4.当出现有肿瘤转移或骨髓抑制时,或患者伴有肝、肾功能损害时,本药用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3-1/2。
5.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药,直至白细胞及血小板恢复至正常水平。
羟基喜树碱
1.本药一般经静脉注射给药,也可动脉注射及腔内注射。静脉给药时,药液切勿外溢,否则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
2.本药只能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不能用葡萄糖注射液或其它酸性溶液稀释,否则会出现沉淀。
3.在用药期间同服碳酸氢钠及甘草绿豆汤(绿豆100g、甘草10g),可减轻对肾脏的损伤。
4.可使用中草药以提高血象,如鸡血藤、虎杖、黄精等。
顺铂的给药说明
1.本药可能使血尿酸水平升高,必要时应调整秋水仙碱、丙磺舒或磺砒酮等药物剂量,以控制高尿酸血症及痛风。
2.本药只能经静脉、动脉或腔内注射给药。通常采用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
3.为预防肾毒性,可在用药前后大量补液(给药前2-16小时和给药后至少6小时之内,必需进行充分的水化治疗),以降低本药血药浓度,增加其肾脏清除率;并可加用甘露醇以加速肾脏的排泄,减少药物在肾小管中的聚积,但禁止使用呋塞米以增加尿量。大量补液时需监测出入量。
4.铝与本药会发生反应,产生黑色沉淀及气体,故药物不能接触含铝器具。
5.出现下列任何表现者应停药:(1)周围白细胞低于3.5×109/L或血小板低于80×109/L。(2)持续性严重呕吐。(3)有早期肾脏毒性表现,如血清肌酸酐高于2mg/dl、尿素氮高于20mg/dl,或高倍显微镜检有异常(一个视野白细胞多于10个、红细胞多于5个或管型多于5个)。(4)听力测试分析证明听力不在正常范围内。
6.为减轻胃肠反应,可大剂量给予甲氧氯普胺(1-2mg/kg),并加用氯丙嗪、地塞米松或苯海拉明等。
7.若发生过敏样反应,应迅速给予抗组胺药、肾上腺皮质激素或肾上腺素等对症处理。
8.本药可能影响注意力集中,驾驶和机械操作机器时应谨慎。
9.化疗期间与化疗后,男女病人均需严格避孕。
10.使用剂量过大时,可在给药后3小时内采用透析,以清除本药。
奥沙利铂给药说明
1.不能与氯化物(包括各种浓度的氯化物溶液)或其它药物配伍。
2.本药不可与碱性药物同时使用,以免导致本药降解(特别是氟尿嘧啶、氨丁三醇的碱性溶液)。
3.因与铝接触后会降解,故本药不能接触含铝器具。
4.溶液的配制方法为:本药每50mg加入注射用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10-20ml(不包括生理盐水)。配制好的溶液在原包装瓶中,在2-8℃下可保存4-48小时。
5.配制本药时,如皮肤接触到药液,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
6.本药不可静脉注射。
7.给予止吐药,可预防或治疗本药的胃肠道反应。建议给予预防性和(或)治疗性止吐药。
8.使用本药时,因低温可致喉痉挛,故不得进食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
9.当白细胞计数低于2×109/L或血小板低于50×109/L时,应推迟下一周期用药。
10.应以神经系统不良反应的持续时间和严重程度为依据调整给药剂量。当开始出现疼痛和(或)功能障碍时,应减少本药剂量25%,如减量后没有改善,应停止治疗,当症状完全或部分消失后,仍可全量或减量给药。
11.本药尚无特效解毒剂。用药过量时,不良反应加剧,此时应进行血液学监测,给予对症治疗。
卡铂给药说明
1.本药注射剂配方中含有甘露醇或右旋糖酐,故对甘露醇或右旋糖酐过敏者禁用本药。
2.铝与本药会发生反应,产生黑色沉淀及气体,故药物不能接触含铝器具。
3.本药注射用粉末溶解稀释方法,先用5%葡萄糖注射液制成浓度为10mg/ml的溶液,再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中稀释后使用。
4.本药存放及使用时应避免直接日晒,应现配现用,配制好的药液应在8小时内使用。
5.用药过量时可引起骨髓抑制及肝、肾功能损伤有关的反应。高剂量时会导致极少出现的失明。本药还没有特效解毒剂。
伊立替康给药说明
1.本药配伍禁忌尚不清楚,但建议不要与其它药物混合。
2.本药应静脉滴注给药,不能静脉注射。静脉滴注时间一般为30-90分钟。
3.使用本药后24小时内,有可能出现头晕及视力障碍,因此用药后禁止驾车。
4.在配制本药时应戴眼镜、口罩、手套等。如皮肤接触药液,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如粘膜接触药液,立即用清水冲洗。
5.所有用于稀释或输液的材料均需按照细胞毒性药物的标准处理程序进行处置。
6.本药溶液首次打开后在室温下可保存12小时,在2-8℃下可保存24小时,但稀释后应立即使用。
7.迟发性腹泻的处理:因腹泻治疗不当可能危及生命,患者用药后,一旦出现第一次稀便,需饮用大量含电解质的液体,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抗腹泻治疗。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住院治疗腹泻:(1)腹泻同时伴有发热。(2)严重腹泻。(3)已用大剂量洛哌丁胺治疗,但48小时后仍有腹泻。建议出院患者携带一定数量的抗腹泻药。
8.可用昂丹司琼和苯海拉明预防本药所致的胃肠道反应。为预防或减弱早期腹泻(使用本药后不久即出现的腹泻)和其它胆碱能症状,可在用药前静脉或皮下注射阿托品0.25-1mg。晚期腹泻(迟发性腹泻,通常使用本药24小时后)可给予洛哌丁胺治疗,在首次出现稀便或肠蠕动较正常频繁时给药:首次给予4mg,以后每2小时给予2mg,直至腹泻停止后至少12小时;夜间可每4小时给予4mg。不应预防性使用洛哌丁胺(即使是上一周期已出现过迟发性腹泻者)。
9.使用本药期间,应避免使用具有通便作用的药物,因为可能会加重腹泻。出现严重腹泻的患者,在下一周期用药时应减量。
10.中性粒细胞减少性发热(体温超过38℃,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109/L)应立即住院静脉滴注广谱抗生素治疗。只有当中性粒细胞计数高于1.5×109/L时,方可恢复本药治疗。
11.当出现急性胆碱能综合征时,如没有禁忌,可使用硫酸阿托品治疗(0.25mg皮下注射)治疗。以后使用本药时,应预防性给予硫酸阿托品。
12.如患者出现了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严重胃肠道不良反应,必须推迟使用本药,直到这些症状(尤其是腹泻)完全消失为止。
13.目前尚无关于药物过量的报道。在Ⅰ期研究中,在严密观察下使用剂量曾高达750mg/m2,最显著的不良反应是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和腹泻。目前尚无本药的特效解毒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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