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学会2012年优秀青年临床药师赴美培训选拔简章 一. 选派计划 为确保中国药学会2012年优秀青年临床药师赴美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我会将继续以专项经费资助方式选派2~4名优秀青年临床药师出国培训学习。今年9月完成学员遴选,2013年1月完成派出工作。 二. 选拔范围 结合我会2011年优秀青年临床药师赴美培训项目的执行情况,经与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商洽,现接受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临床药师报名申请。 三.学员推荐及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临床药学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由所在单位推荐的在职职工,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二年以上,具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优先考虑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的临床药师; 3. 具备基本满足在国外攻读硕士研究 生非英语专业或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英语水平; 4. 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5.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四.报名办法 于2012年7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递交以下申请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相关表格请到中国药学会网站(www.cpa.org.cn )国际交流栏目下载。: 1. 《中国药学会2012年优秀青年临床药师海外培训申请表》; 2. 《个人简历表》; 3. 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函》;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TOEFL,IELTS,PETS-5成绩报告或证书); 5. 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 能证明申请者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五.评审、录取 我会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方式和原则进行选拔。 1. 我会将成立由学会领导及工作人员、临床药学专家、海外合作单位药学专家组成的项目督导组,由督导组负责项目的执行与监督检查工作; 2. 报名结束后,我会将委托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审查评估所有报名材料,完成初选; 3. 为保证被录取人员出国前业务水平和外语水平达到规定的条件,我会将安排初选合格的报名人员参加面试,考察学员的专业知识及表达沟通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初选及面试结果将及时在我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录取通知同时寄送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六.签约公证、交存保证金 1. 被录取的学员派出前须与我会签订《出国培训专项资助协议书》并办理公证等事宜。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派出期限、按期回国等规定内容。 2. 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学员应由二名具有经济偿还能力的经济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人应出具经济担保书及相应收入证明。 3. 根据协议的要求,被录取的学员应缴纳三万元保证金。学员按期回国并按规定履行义务,经督导组确认其有关材料后,其出国前所交存的保证金退还本人。 4. 获得我会资助的学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在撰写、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论文得到中国药学会优秀青年临床药师海外培训专项资助”。 七.派出及管理 1. 派出时间于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2. 被录取人员在外学习期间,应自觉接受培训单位及项目督导组的管理。 3. 获得资助的学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由学员与其所在单位自行商定。 八. 其他 1. 2012年部分托福考试时间:6月9日 、6月17日、6月30日、7月14日、7月15日、7月22日; 2. 2012年部分雅思考试时间:6月14日 、6月16日、6月30日、7月7日、7月12日、7月21日; 3. 2012年PETS-5第一次考试时间:6月16、17日 4.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中国药学会所有。 中国药学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