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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邀会诊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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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色蓝色 发表于 2010-12-17 09: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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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蓝色蓝色 于 2010-12-17  09:28 编辑

    昨日,心内科邀会诊,看患者阅病历听医生汇报治疗经过,针对医生提出的问题给予药学建议,医生一再坚持要填会诊单放到病历里,我说没有文件规定可以这样做,医生很诧异,临床药师的会诊建议不放在病历里,这个治疗方案的责任谁来承担?我也感觉很无语,不知道怎样解释这个问题,因为药剂科科主任表示物价方面没有规定临床药师可以收取会诊费,所以药师会诊自然不能填写会诊单,我想那个请会诊的医生也可能感到很迷茫,不知道以后以怎样的方式请临床药师会诊了。这种情况是我经常遇到的,不知各位同行是怎样处理这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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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3-22 10:50
  • 000小叶子 发表于 2010-12-17 09:4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把会诊意见写在会诊单上面的,而且要签上大名。
    我认为这样做有利有弊,利:得到医生的认可,他可以放心按新方案治疗病人,实际上也是给药师一个机会运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如果疗效确切,那么医生会把功劳归结药师用药有方,药师自然会在临床有一席之地。另一方面,医师也会分流治疗风险。
    弊:药师有无证行医之嫌,万一用药疗效不佳时难以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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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12-6 15:15
  • zsyyyjk 发表于 2010-12-17 1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写会诊病历,药师没有处方权,只能提供临床用药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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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1-3-22 10:50
  • 000小叶子 发表于 2010-12-17 10: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自我保护,一般我只是把用药方案写在草稿上,特殊用药或医师一定要求写会诊单的就写会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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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蓝色蓝色 发表于 2010-12-17 10: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色蓝色 于 2010-12-17  10:34 编辑

    感谢小叶子老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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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18-6-15 12:15
  • gxylppz 发表于 2010-12-17 11: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2楼:把会诊意见写在会诊单上面的,而且要签上大名。
    我认为这样做有利有弊,利:得到医生的认可,他可以放心按新方案治疗病人,实际上也是给药师一个机会运用专业知识为病人服务,如果疗效确切,那么医生会把功劳归结药师用药有方,药师自然会在临床有一席之地。另一方面,医师也会分流治疗风险。
    补充:会诊单上写“临床药师无处方权,以上建议供参考。”这样可尊重医生,又体现自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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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hiller 发表于 2010-12-17 13: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和小叶子老师的做法一样,是要写会诊单并签名,这也是病历要求,医生下了会诊医嘱病案里就得有会诊记录,不然病案就有了缺项,影响病案质量。另外我们会诊都是一式两份,自己要留一份做备份,一是方便自己查询,另一方面是应付各种检查(相当于我们会诊的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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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2020-4-6 19:15
  • 挂名药师 发表于 2010-12-17 13: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挂名药师 于 2010-12-17  13:46 编辑

    我们医院医生请药师参与是不写会诊单的.但是医生会再病人的病历中记录.但是我一般会自己记录参与++++日期.参与+++科的+++床的病人的治疗.这样以后上面来查我的临床药学的工作的时候.我就可以把我的简单记录调出来.同时也可以把当时的病人的病历调出来给检查组看.医生找我的.一般是医生99%的采纳了的.所以病人的病历中一定有记录的.
    当然.这个问题也应该是国家应该尽快立法的问题!严格说来药师没有会诊权的!

    其实临床医生是否会采纳你的建议.应该说是你在临床医生中的地位和影响问题.这个路是很艰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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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蓝色蓝色 发表于 2010-12-17 13: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色蓝色 于 2010-12-17  13:43 编辑

    感谢gxylppz老师与ghiller老师的回复,不知道有没有这方面工作的相关文件?没有制度保障有些事情我还是不敢擅自去做,而这也非常影响临床药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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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蓝色蓝色 发表于 2010-12-17 13: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蓝色蓝色 于 2010-12-17  14:06 编辑

    十分同意“挂名药师”老师的意见,希望国家尽快完善相关制度,明确临药以什么方式参加会诊,让我们这些在临药路上努力拼搏的药师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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