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新手激活药事管理抗菌药物药师培训举报中心药考软件
本站已运行

临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 wx_jytEetEe3X4N大家说:祝贺临床药师网建网17周年
  • r1235201314rclinphar说:祝贺走过17个春秋,希望越办越好,一直陪伴我们。
  • hhw859大家说:这里真好,可以下载好多课件
  • hhw859大家说:大家好,工作顺利
  • wx_HQ_AwAoX大家说:一起加油!
  • wx_CfsfWCUwfUnd大家说:加油!!!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感谢分享知识
  • clinphar大家说: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 cwc平台说:发挥全国各临床药师的力量,众人是柴火焰高,一定会越办越好
  • 神女应无恙好的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wx_poNQQV902inq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吸引更多人才
  • 13885433081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HF^O^平台说:希望临药网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jingxuchen平台说:给我们基层工作的药师提供了帮助,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敞开胸怀素材共享,万紫千红总是春,越来越兴旺!
  • lipinshang平台说:10多年的临药网忠实粉,在这里学到了很多,查找资料非常方便,愿平台越来越好。
  • sd13jyyyxklss平台说:好的平台,知识丰富,开阔眼界,望越办越好
  • liutangren平台说:风雨同舟相处十五年,越来越好。
  • 求知临床药师网说:生日快乐!从牙牙学语长成15岁“帅哥”
  • gary平台说:希望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为广大临床药师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交流
  • Alst210507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15129825015临床药师网说:非常棒的平台,但愿越办越好。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药师学习平台,相信药师网越办越好
  • lzh0586临药网说:祝福网站越来越好,祝福同仁万事如意!
  • sunny-yaoshi临床药师网说: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成为药学人员学习的首选网站!加油
  • 冬日暖阳~秀临药网说:此平台是药学人家园,常常来交流小憩,愿学科越来越好,愿药学人日子越来越好
  • 修行临床药师网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sln123临床药师网说: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
  • 一千小可爱临床药师网说:感谢这个平台,临床药师网yyds
  • 小分队临床药师网说:这个网站的内容对工作和学习的帮助太大了。内容质量好,权威性高
  • chuyinghong药师说:临床药师真正体现药师价值的机遇来了!
  • gyh660222感谢老师为交流平台做的贡献。说: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
  • 郜琪臻太好了,终于又见面了说:越办越好
  • sunqi3541盛京医院说:希望能被基地录取
  • gary大家说:祝临床药师网越来越好
  • 柠檬梅子临床药师网的老师们说:谢谢临床药学网给我们基层药师提供学习平台,希望我们也能进专业平台学习
  • 我是庆宇平台说:恭喜恢复开放,这是我们临床药师的福音啊!
  • 祥籽clinphar说:我们支持~感谢临药网
  • Terry0915大家说:无意间点开网页 居然可以上了 还开心呀 希望网站越办越好
  • gfelwaiz临床药师网说:希望功能越来越完善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基本恢复完毕,大部分版块已经开放。
  • 海上升明月clinphar说:祝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 一直到永远
  • yyhh425666什么时候取消密码呢说:祝药师网越办越好
  • 鸢舞轩临床药学说:希望能在这里学到更多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恢复中,会逐步开放及取消密码。
  • 水月洞天自己说:做好自己就OK其余随缘
  • 梁药师201902227临床药师网说:好平台,提高自我的一个学习平台
  • Lion898大家说:共同成长!祝各位药师越来越学识渊博!
  • qazw310临床药学说:可找到组织了
  • clinphar大家说:贺临床药师网建站13周年!
  • tianshenglu临床药师网说:这真是个非常实用的论坛,希望越来越好
总共63695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6394|回复: 3

重磅!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公布!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2-5 21:52
  • 灵通播报员 发表于 2020-8-18 06:3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本帖最后由 灵通播报员 于 2020-8-18 06:37 编辑

    附件:1.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pdf

    2.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pdf


    来源:国家医保局 整理:药闻康策


    2020年8月17日晚,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的公告,新一轮的国家医保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开启。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给医药行业带来深刻影响,新一轮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又将给医药行业带来新的调整与变革。“三医联动”模式下,中国新医改逐步走入深水区。

    063251zojj2yowy24gxogy.jpg



    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用药保障水平,规范医保用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制定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以下简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不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建立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动态调整药品目录范围,为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提供支撑,努力实现药品目录结构更加优化、管理更加科学规范、支付更加管用高效、保障更加公平可及,推进医保药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后顾之忧。


    二、调整范围


    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如下: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含,下同)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6.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一律由企业按程序提出申报,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拟新增范围。独家药品的认定,以2020年8月17日为准。


    (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


    1.调出目录药品的范围。

    (1)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2)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2.调整支付标准药品的范围。

    (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2)根据企业申报或专家评估,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3)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价格/费用明显偏高,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三)其他

    1.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

    2.完善药品目录凡例,规范药品名称剂型,适当调整药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三、工作程序


    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5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20年7-8月)。

    1.由国家医保局牵头,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目录调整的原则、程序。征求社会意见后,公布方案。

    2.组建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组建专家库,制订工作规则和廉政保密、利益回避等规定。


    (二)申报阶段(2020年8-9月)

    发布申报指南。根据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按规定向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提交必要的资料。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进行公示。


    (三)专家评审阶段(2020年9-10月)

    结合企业申报情况,建立评审药品数据库。论证确定评审技术要点。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形成新增调入、直接调出、可以调出、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等4方面药品的建议名单。


    (四)谈判和竞价阶段(2020年10-11月)

    1.就拟纳入谈判和竞价的药品征求相关企业意向。根据企业意向,组织其按要求提交谈判(竞价)材料。

    2.组织测算专家通过基金测算、药物经济学等方法开展评估,并提出评估意见。

    3.谈判专家根据评估意见与企业开展谈判或竞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同步明确管理政策。


    (五)公布结果阶段(2020年11-12月)

    公布药品目录调整结果,发布新版药品目录,同步明确管理和落实要求。


    四、专家构成及职责


    (一)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分为综合组和临床组。综合组评审专家由作风正、业务强、熟悉并热心医疗保障事业、自愿参加目录评审的药学、药物经济学、医保管理专家组成,主要负责论证确定药品评审技术要点,对所有纳入评审范围的药品提供评审意见。临床组评审专家由相关学术团体和行业学(协)会推荐,主要负责对本专业领域内的药品提出意见建议。


    (二)测算专家

    由地方医保部门和相关学术团体推荐的医保管理、药物经济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分为基金测算组和药物经济学组,分别从医保基金影响和药物经济学评价两方面针对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提出评估意见。


    (三)谈判和竞价专家

    由医保部门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与谈判和竞价药品企业进行现场谈判和竞价。


    五、监督机制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主动接受社会大众、新闻媒体、医药企业的监督。公开发布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提出申报的药品名单进行公示。加强与企业的沟通,通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提高目录调整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各界投诉举报。


    (二)完善内控机制

    明确工作岗位和人员责任,完善信息保密、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纪律规范,确保目录调整工作公正、安全、有序。


    (三)强化专家监督

    建立专家负责、利益回避、责任追究等制度,所有评审、测算工作全程留痕,确保专家独立、公正提出意见。


    附件: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药品的范围


    一、目录外药品

    符合本方案第二部分“(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所列条件的药品。


    二、目录内药品

    (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2)处于协议有效期内,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且企业主动申报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可以按程序提出申报。


    1.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的药品。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一批)》《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第二批)》《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或《第三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且于2020年8月17日(含,下同)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5.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6.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17日期间,根据临床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适应症、功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7.2019年12月31日前,进入5个(含)以上省级最新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其中,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除外。


    (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要求,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医保目录内药品,可以按程序提出申报。


    1.处于协议有效期内,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准的谈判药品;


    2.处于协议有效期内,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


    (三)中药饮片不需要企业申报。


    二、申报主体


    符合本指南申报范围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授权主体。


    三、申报方式


    统一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同步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报内容


    主要包括申报药品基本信息、费用信息、支持性材料等,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以“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内容为准。


    五、申报流程


    (一)接收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fuwu.nhsa.gov.cn)在线提交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21日9:00至8月30日17:00,到期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申报主体申报前须按要求进行注册,获取唯一单位账号等信息。同一申报主体只对应一个账号,禁止重复注册。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药品应在同一账号下申报。


    2.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网上申报提交后,将网上填报内容和《企业承诺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上传的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后,邮寄或快递至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纸质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8月30日前寄出(以寄出邮戳为准)。


    (二)形式审查。


    1.审核。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将按申报规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和“补充资料”三种。申报主体可登录申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补充资料”但未按要求完成资料补充的视为“不通过”。


    2.公示。通过审核的药品名单将在网上公示一周。如有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药品,社会各界可以提出意见。


    (三)公布名单。


    公示结束后,将正式公布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


    六、咨询渠道


    申报期间,开通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解答与申报相关的问题。

    咨询电话:010-89061448,89061449。

    电子邮件:ybzx@nhsa.gov.cn(咨询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单位及联系电话)。

    咨询时间:2020年8月21日至8月30日,每日9:00-17:00。


    七、纸质资料邮寄地址

    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2号院119室,邮编:100830



    转载声明:本文转载自「药闻康策」,搜索「ywkc2019」即可关注,[阅读原文]。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2023-9-3 21:16
  • 院感小哥 发表于 2020-8-18 11: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0-11-6 21:27
  • 安必奇 发表于 2020-8-21 11: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起来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0-9-12 17:04
  • ssrmyy123 发表于 2020-9-12 17:15:00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老师的分享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
    2、请认真发帖,禁止回复纯表情,纯数字等无意义的内容!
    3、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