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source/plugin/dc_signin/images/emot/6.jpg) | 2020-4-20 2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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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章 调剂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制剂一般不得调剂使用。发生灾情、疫情、突发事件或者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时,需要调剂使用的,属省级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必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特殊制剂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调剂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审批工作,由调剂双方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八条 省级辖区内申请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的,应当由使用单位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并报送有关资料。 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特殊制剂的调剂使用,应当由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理由、期限、数量和范围,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由使用单位将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使用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 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调剂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接受调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制剂,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制剂的调剂使用,不得超出规定的期限、数量和范围。
楼上说得都对!建议你和调剂医院协商好后,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咨询手续的办理,需要很多的文件包括说明书和其他批文和双方所签订的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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