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 有关问题的说明 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 为做好2017年秋季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基地要严格依据公示招生信息中的培训专业及核定招生人数进行招生。 二、实施两个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上报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8月14日—8月25日; 第二批次上报系统平台开放时间为8月28日—9月8日。 三、各培训基地确认招生人选后,应尽快在信息系统中上报。为避免同一学员被2家以上的基地重复录取,系统已经做了限制,学员的信息只能被一个基地录入,录取完成后,其他基地均无法在信息系统上再录入该学员的信息。 四、各培训基地上报学员信息之后,要以基地为单位将学员所有学习阶段(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的学历证、学位证和工作证、职称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打包发至yaoshi66@126.com(委托管理6个省份基地除外)。 五、委托管理6个省份(北京、上海、山东、江苏、湖北、福建)基地学员信息由相应省(市)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负责审核,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至省(市)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相应的报名邮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在6个省份学员信息审核完之后,按照一定比例抽查学员信息情况。 六、各培训基地应集中上报学员信息,如第一批次未能满额招生,应在第二批次时集中补录,不得零星上报。 七、为维护招生工作的正常秩序,凡已被培训基地正式录取、并上报“国家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信息系统”备案的学员,由于被培训方原因不参加临床药师培训的,在今后两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临床药师培训学习。 特此说明。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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