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0-6-4 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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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各个医院的麻醉药品管理制度里,对于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的病人,当使用留有残余量时必须由处方医生、注射护士或二名护士双签名,当场监督销毁并记录。现在临床科室咨询此项管理的出处,查看了《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均找不到出处。请教下大家此项管理要求的出处,另外咨询下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否也需要登记残余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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