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微信:药评中心;作者:郁闷中落寞,药理学硕士,临床药师,供职于某省某三级医院。医院药学工作10年。2009年开始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专业抗感染。
万圣节来了,起个应景的文章名。 之所以说是什么鬼,也是因为这个传说中的名词有它「鬼魅」的地方。 最近比较热门的消息可能是来自于媒体对近期江苏省药品零差的改革开始在全省所有的城市公立医院铺开这个消息的报道。对于医改而言,零差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零差对于医院药学的工作内容本身没有实质的变化,该做的一样要做的,但是可能药学工作人员的身份可能会发生较大的变革。 之所以说变革,我觉得是因为这种变化的力量太深远了。几乎所有的媒体和专家的宣传都是一致的,药师需要改变身份走向临床。 这种身份的变化我在前面的文章里也提到了一部分,或者需要另文说明,今天还是单说说药事服务费这件事。 「药事服务费」在医改「医药分家」理念提出的时候就提出来作为改革的一项内容。我检索了一下这个名词的含义如下。 卫生部的定义为: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取的一项费用,主要用于补偿其向患者提供药品处方服务的合理成本。换句话说指患者享受医生诊断和药品调剂等服务所交的费用。 就小药我粗浅的了解,我发现在有些地方药事服务费目前确实是有的,但是如上面定义所说这项收费是和医疗收费混合在一起的。换句话说并不单独体现在药学部门身上。这样的模式我认为有其弊端。就是在零差的基础上,原本医院药学还有15%的顺加盈利体现药师的价值,但是零差后15%拿掉,药学的直观价值就没有数字化的东西去体现了。 看到这里的我希望大家不要曲解我的意思,我并不是说只有15%是药师工作的价值,这么赤裸裸。但是,实际上大家骨子里和实际工作上也都是拿金钱来衡量工作价值的,这本身并不丢人。药学也是人,也要养家糊口,谈钱伤感情,可以谈感情伤钱! 抛开15%以外的药学服务的价值真的不容易量化,这其实和临床医生一直呼吁提高医疗待遇是一样的。也正因为很难量化,所以很容易被监管部门、临床部门、行政部门的大佬认为零差后药学人员在白吃饭。 我记得药评中心之前有一篇小文算了一笔账,是关于临床药师工作对于减少纠纷、差错带来的隐形收益。文章本身账算得有点点粗,但是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当然,临床药学的工作被非药学部门认同可能还需要时间和金钱的检验。这个过程可能会很漫长。 上周的文章中我提到,临床药学想改变目前的一半「裁判」一半「运动员」的尴尬境地需要把相关的工作实质体现到医疗核心制度中去。 那么对于「药事服务费」而言我觉得有两种可能: 第一个。现有的部分地方或者医院把「药事服务费」纳入临床诊疗整体收费中去。造成的后果可能是会把临床药师打散,分散到临床科室中。道理很简单,人都是趋利的,不可能白干活。那么哪里能体现价值就去哪里,那么可能就会主动有意愿去临床科室,而临床科室可能会对于临床药师给予一定的劳务补充。当然,这样同样需要解决「身份归属」和「谁出工资」的尴尬。 第二个,如果不打散,那么药师没有量化的收费依据和直观的价值体现,造成的结果可能是药师在医院地位的进一步弱化。这个弱化可能在医院药学的药品调剂和保障部门会体现得更加明显。因为没有单独的量化指标,最后会被平均化、边缘化。这样的结果可能也会有更多的医疗机构尝试社会化和商业化的模式来改变医院药学调剂工作的归属,而临床药学的地位就靠「崇高的理想」去体现价值了。 但是不论上述哪两种可能性的结果都是药师工作性质和实际收入的差异化,以及药师工作性质和身份的变化,这种变化在越大的医院就会体现得越明显。随着医改的深化,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开始零差的模式,这种差异化也会越来越显著。 最后,「药事服务费」如果不纳入临床诊疗收费的整体,那么具体的衡量药事工作的标准也不会是一个小问题。具体怎么定就是「上层建筑们」自己去考量了。 Trick or treat? 无论「药事服务费」这个「鬼」的有无,或者是以何种「狰狞」的面目出现,对于药师的工作而言,压力的增长都会是指数级的。 亲们,你们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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