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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了民政部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相关安排,并对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王治坤指出,此次出台的相关意见要求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于2015年底前合并实施,实现城乡困难群众在医疗救助方面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救助对象进一步扩大范围,除了把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还要逐步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各类保险发挥作用,以及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行兜底,按照规定的相应报销比例推算,如果政策落实到位,今年底生活困难大病救助家庭在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可达96%。
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这三大网络,合力构建起一个相对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其中,医疗救助主要针对依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仍难以承受医疗重负人群的特殊救助手段。因此,维护好基本医保、提升大病保险水平,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应纳入医疗救助人群的数量。换言之,医疗救助制度升级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在内的医疗保险体系也要随之跟上,否则,将影响其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性,让医疗救助制度难承重负,救助目标难以实现。
然而,目前的现实是,一些地方医保报销不低于70%,加上医疗救助甚至可达到90%以上,可是人们却依然苦于高昂的治疗费用。其原因在于,按照现行医保制度,除可全部纳入医保的甲类药物和部分纳入医保的乙类药物,还有许多药物需要患者自费。在药品价格总体虚高、自费药品尤其昂贵、医院以药养医现象严重的局面下,一些医疗机构出于利益考虑,想方设法让患者掏钱购买自费药品,从而拉低了总体报销比例,增加了患者经济负担。
如果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无法根本扭转药价畸高的局面,公立医院改革无法破除以药养医的格局,大量医保投入必将被药品生产销售相关利益机构及公立医院吞噬。哪怕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大病保险扩容、医疗救助升级,患者依然不能充分享受到医疗保障体系的更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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