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培养走“三阶梯”模式
■汤静(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临床药学科博士、副主任药师、硕士生导师)
2005年起,我国启动了“临床药师基地培训试点”工作,临床药师须通过规范化的培训后从事临床实践工作。临床药师的在职培训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由国家卫计委设置的为期一年的规范化培训,主要侧重于临床技能的培养,其专业主要包括抗感染药物、肠内外营养药物、抗凝药物、心内科、呼吸科、内分泌科、肿瘤科等,临床药师可以深入这些培养模式较有特色的科室,经过培训,进入临床从事临床药学工作。由于目前临床药师的培养进展较慢,临床药师缺口较大,因此,另一类是由各个省市自主进行的省级规范化培养,即通科临床药师培养,药师将经过半年周期的培训,即分别在门诊药房、住院药房、静脉配置中心进行为期3个月的轮转,完成处方及医嘱点评培训,此后,进入临床一线部门完成其余3个月的临床轮转,以胜任临床药师基本工作要求。
目前,我国的临床药师培养已步入摸索阶段,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以上海市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为例,培训学员将首先集中进行理论课程的学习,然后完成调剂部门的轮转,再进入临床科室直接面对患者从事临床药学培训,期间,带教老师会选择典型病例指导学员完成病例分析及教学药历,然后听取学员汇报病例,再由带教老师对病例汇报的质量进行点评。在此过程中,学员可以了解自己知识的优缺点,带教老师亦可在此过程中了解教学的优缺点,达到教学相长的目的。
笔者目前担任国家级与上海市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带教老师,同时也担任临床药学专业硕士生导师,在其看来,临床药师在从事临床实践工作过程中,其培训应该分层进行。
[层次一] 增加临床实践
临床药学专业本科学生作为临床药师培养的第一个层次,其身份类似于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实习生。其主要任务是熟悉临床基本的操作流程、掌握临床技能、熟悉疾病的诊断和药物治疗基本方案,需要通过医院半年的实习轮转,完成一些临床课题,在具有卫计委规定的带教资格的临床药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通过规范的指导,学员可以初步判断出药物的使用是否合理。笔者认为,光从医学角度对临床药学生进行培养是远远不够的,只可作为临床药师培养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其最终的着眼点应在于药学。
但是,目前临床药学专业本科实习生绝大多数还不能在医院进行真正的临床药学实践,其毕业实习仅仅是在临床完成实习轮转,然后在药学部门完成血药浓度监测等科研工作,这并不符合临床药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
[层次二] 专科技能更强
第二个层次是参加各个省市半年期脱产培训的临床药师规培学员以及国家级培训的一年期临床药学规培学员,这种培训类型与医生规范化培训类似。其特点在于不限学历和职称,药师可由所在工作单位选拔送出,到具备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资质的医院进行全脱产的轮转和培养。以省级培训为例,其主要目的是在调剂部门、临床部门等完成轮转,进行审方、病人用药交待和药物咨询的培训。与单一从事调剂的药师不同,这一层级的药师可对药物的合理性进行初步的判断,可以承担二级医院、专科性医院临床药师的职责,在三级大型综合医院其可以作为调剂部门的审方人员。
而对于国家级一年期培养的学员,其培养目标趋向于专科化,并具有临床药师的发展潜质,有一定的临床基础,通过肿瘤科、内分泌科、心内科、抗感染药物等任一专业一年期的培养,使其专业技能更为扎实,能独立完成某一专科的临床药学工作,可以作为医院初级临床药师或者中级临床药师晋升与选拔到高级临床药师的必经阶段。
[层次三] 有临床科研能力
在经过第一、第二层级的培养,以及一定临床实践的积累,满足了查房工作日、指导学生的数量等各种条件后,可选拔晋升成为高级临床药师。作为第三个层级,高级临床药师的主要职责是进行带教、与临床沟通,在查房过程中给予临床合理的建议、参加临床会诊。同时,在临床实践过程中发现一些临床问题,凝练成科研思路,进行科学研究。在笔者看来,一个成熟的临床药师必须走过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达到了第三阶段。而我国目前从事临床实践工作的临床药师队伍大部分还停留于第二阶段,由于工作时间与思路方法的局限,很难提升科研能力,仅仅类似于高年资主治医生。对于这一层级的临床药师,其交流对象建议以高年资主治医生或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为主,对于一些共性问题或疑难问题则宜反馈于高级临床药师,而高级临床药师的主要沟通对象应该是临床科室副主任或者主任。
笔者认为,临床药师应该在同层级间进行沟通,其教育背景类似,不会因层级不同而出现沟通上的不平等导致临床药师对自己工作产生否认感与挫败感。此外,构建合理的临床药师高中低人才梯队有利于临床药师队伍的可持续性发展与传帮带。总之,临床药师的培养应有梯队,在制度制定时应让临床药师有充分平等的对话平台。
来源:医药经济报 2014年12月17日A0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