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9年新医改出台并实施以来,基药制度作为五项重点之一,也紧随启动。在五年之后的今天,不可否认基药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有着许多问题亟需解决,如目录、招标、保障供应等。而从市场层面来看,对于药企来说,基药制度的春风仍将持续。
任何政策都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目前基药制度同样如此,需要在不断的实践和推行中发现问题,分析归纳,并进一步的完善。
从基药目录来看,在第一版和第二版目录的基础上,随着未来医药事业的发展,今后有可能会有第三版、第四版,并可能会增加一些适应症,甚至出台一些新的规定。就第二版目录来说,不太完善的地方是独家品种太多,有60多种。由于独家品种只有一家企业生产,政府在价格谈判的时候没有筹码,会比较被动,不利于降低药品价格,也不利于降低用药成本。其实,药品的替代性非常强,很少有某种药品是非我不行的,比如说头疼药随便能找到十几种,因此这个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相比较而言,基药招标更令人头疼,其主要问题在于管理招标的人不懂医院需求,不懂企业供应特点,也不知道药品成本,只管降价,而且无度。什么药物应该是什么水平的价格,应该怎样做才能既保证药品供应,又不致药品价格过高,负责招标的人不懂这些规则,只会硬生生地定个点,结果使许多产品降到无法生产的地步。
这出现了什么问题呢?本来这些药品老百姓是需要的,由于把价格逼到了生产成本线之下,药企无利可图不去生产,最终导致老百姓无法购买及使用该药品。而导致无法生产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一些不遵纪守法的企业可能会通过偷工减料、偷梁换柱等手段进行生产,从而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此前国内发生过毒胶囊事件,当时查处生产使用毒胶囊的企业 就有250多家,为何会有如此之多的企业?难道这些企业都是黑心企业?其实不一定,从某种程度来说,很多企业也是被逼无奈。
另外,近年来对于基本药物能否满足基层实际用药需求,始终都存在一些争论。其实,基本药物之所以是“基本”,就是最低保障的意思。世界卫生组织列出的基本药物标准清单包括306种药物,也就是说,是最基本、最基础、最便宜、疗效最确切的,其列出这么多药品是用于给各个国家进行参考。
我国的基药比世界卫生组织多还是少,都不重要,关键是遵循最基本的保障制度来制定,这样就能够保障普通群众的基本需求。基药制度出台及实施的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老百姓的所有用药需求,而是为了满足基本需求。所针对的对象,是低收入人群和贫困人口。对于收入比较高的职员、或者经营者及外企员工等高收入人群,并不是国家重点补助和保障的对象。所以,目前我国主要针对的目标还是保障穷人,就这一方面来说,基本药物制度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
不过,在基本医疗保障方面,政府应该坚持是“有限责任公司”,其责任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不可能说老百姓需要的就都做,我国的经济实力还没有达到这个水平。因此,目前只能量力而行,在有限的责任内,确保老百姓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而那些高于这个需求的,要靠其他的保险措施来完成,比如补充医疗保险,社会救济制度、大病医疗保险及其他商业保险等这些都可以选择,只有其他保险和基本医疗配备起来,形成一个保险网络,才会实现更完善的保障制度。
从现状来看,基本药物制度在落实上也有很大的困难,核心是零差率销售。零差率意味着一分钱进货、一分钱出货,中间不能加价。现在许多基层医疗机构,都指望靠药品的差价维持生存,如今政策不允许了,产生的结果就是很多医生不使用基药,医生积极性不高,整体的落实就会很慢。
解决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国家增加补偿,当然国家也有一定困难,补偿不可能一步到位,只能慢慢解决;二是政府职能部门不应该限制医疗机构,在使用基药之外还要使用非基药,使用基药是为基层老百姓服务,这是职责,但是老百姓也不仅仅需要基药,还有更多的需求,非基药的使用也是为了方便老百姓的看病治疗,这也是基层医疗机构的职责。
另外,基药申请手续非常繁杂,基药的资金拨付过程也繁杂,时间周期特别长,这也影响了基层医疗单位的正常运转。这些很微观的问题,都是具体工作中的问题,也是由于管理环节多造成的效率低的问题。其实基药的矛盾还有很多,当下如此复杂的管理,消耗了很多的社会资源。因此,最好的办法就是基药不要再扩大目录,甚至是可以缩小目录,但是百分之百报销。
幸运的是,国家已经开始有所改变,比如明确指出基药招标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质量优先,不等于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是企业能够让其维持在生产的水平,至少保证不能让其亏损,不然就无法循环生产,从而导致市场断货。回归到“质量优先,价格合理”这个原则上来,相信在药品保障方面会越做越好,也会更加有信心。
再加上现在每年国家对基层医疗保障投入的增加,基药的总市场份额也是年年都在扩大,这对于生产者、流通者和用药人来说,都是很大的正面鼓励的力量,因此基本药物政策的前景应该非常看好。
对于医药企业来说,产品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后,销量和价格是必须进行衡量的两个重点。但是,这两者取决于经营环境,如果是独家的竞争就会少很多,如果是多家的,竞争肯定会很激烈,这其中的一个绝对规则就是 “质量优先”,企业必须按照新版基药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原材料的标准和投料的标准,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这是不容置疑、不容讨论的问题。
在这个前提条件下,有的企业以高品质、高价格为经营理念,有的企业坚持薄利多销,这些方式方法都是允许的,企业可以按照自己的经营策略自主管理经营。不管是走高端精品战略路线,还是走平民化路线,都必须保证质量优先,这是国家对企业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同时,在此基础上,还需要尊重市场调节的作用。
(文章根据于明德公开发表言论整理而成)
摘自《医药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