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4-11-7 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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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505707 于 2014-9-27 11:00 编辑
抗菌药物依据其作用性质可以分为四类:
一类:繁殖期杀菌剂,如β-内酰胺类,万古霉素类
二类:静止期杀菌剂,如氨基糖苷类,多粘菌素类
三类:速效抑菌剂,如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
四类:慢效抑菌剂,如磺胺类 eg复方磺胺甲恶唑
这四类药物联合应用,基本规则是:
一类+二类——协同作用
一类+三类——拮抗作用
二类+三类——增强+相加作用
一类+四类——可以合用
最近在病历抽查中有如下用药情况:
诊断:“社区获得性肺炎,高血压病,单纯性甲状腺肿,胆囊息肉”
用药:
头孢吡肟 9.6-9.14
依替米星 9.6-9.10
阿奇霉素 9.10-9.12
氟康唑 9.12-9.14
这也算是二联用药。其中头孢吡肟为β-内酰胺类繁殖期杀菌剂
阿奇霉素为大环内酯类速效抑菌剂
这两者按照联合用药原则是起拮抗作用的。请问:是不是不合理?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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