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1-1-23 09: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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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灵通播报员 于 2014-4-27 06:53 编辑
一、 背景介绍
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国临床药学学科发展,提高临床药师的学术水平与工作能力,培养我国未来临床药学学科带头人,中国药学会于2011年开始与国际药学教育机构联合推出了优秀青年临床药师海外培训计划,在2012年、2013年和2014年相继成功选拔并派遣了三批共15名优秀青年药师赴美国伊利诺伊州大学完成了或正在进行为期半年的培训。2013年派出1名优秀青年药师赴英国伦敦大学药学院(UCL)进行为期1年的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成果,在广大临床药师中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反响。为了方便广大优秀青年药师准备和报名参加项目,方便有关各方积极参与支持项目,我会国际交流部和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特制定本项目指南,就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二、组织实施
1. 中国药学会国际交流部和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联合组织;
2. 由选定的海外培训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三、目标
通过组织青年药师赴海外接受临床药学培训,增强学员的临床药学专业技能,培养临床药学青年骨干,促进我国临床药师队伍的建设和临床药学服务水平的提升,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四、内容
培训内容采用以临床药学实践为主,理论课程学习为辅的形式。药学实践主要是在临床科室轮转实习,课程学习主要包括药学的理论课程。通过实践和理论结合的方式,更好的理解临床药学服务,并在实践中提高相关技能。具体培训内容,将根据不同的培训基地而定。
五、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一般为6个月(包含理论课及实践)。依培训渠道的不同,个别项目培训时间可能会有不同,最长可达12个月。
六、培训渠道
目前已跟我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有美国伊利诺伊大学芝加哥分校药学院和英国伦敦大学药学院。另与我会建立合作意向的有美国罗德岛大学、美国康涅狄格大学、澳大利亚墨尔本南部医学中心、意大利路易斯维多加里大学等。具体的培训时间地点见当年通知。
七、报名条件及标准
1. 选拔范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青年临床药师
2. 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临床药学事业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由所在单位推荐的在职职工,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二年以上,具有相当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3)具备基本满足在国外攻读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英语水平。原则上雅思考试成绩不低于6.5;托福考试纸质不低于580分,机考不低于92分;PETS-5合格。不同的培训渠道对英语成绩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
(4)年龄45岁以下,身体健康;
(5)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3. 报名办法:向中国药学会国际交流部提供如下资料报名:
(1)《中国药学会优秀青年临床药师海外培训申请表》;
(2)《个人简历表》;
(3)《单位推荐意见函》(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公章的);
(4)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有效期内的TOEFL,IELTS,PETS-5成绩报告或证书);
(5)身份证、职称证书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能证明申请者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的其他材料;
(7)个人简介:用英文撰写个人简介说明(statement),应包含有:①工作经历、教育背景;②为什么要参加此次培训项目;③希望通过培训学习到什么;④希望培训安排的内容;⑤培训后将如何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等。
八、评审、录取程序
我会将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和方式进行学员遴选:
1.报名结束后,将由学会组织完成报名材料的审核,委托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审查评估报名材料,完成初选;
2. 将安排初选合格的候选学员参加面试,考察候选学员的专业知识及表达沟通能力,确定符合条件的学员名单;
3. 初选及面试结果将及时在我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录取通知同时寄送至候选学员所在单位。
九、签约
1. 被录取的学员派出前须与我会签订《出国培训专项资助协议书》。协议书明确规定接受资助者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不延长派出期限、按期回国等规定内容;
2. 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学员应由任职单位提供担保并签定《出国培训专项资助协议书》;
3. 获得我会资助的学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在撰写、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论文得到中国药学会优秀青年临床药师海外培训专项资助”。
十、学员派出及管理
1. 派出时间于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2. 被录取人员在外学习期间,应自觉接受培训单位的管理;
3. 获得资助的学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由学员与其所在单位自行商定。
十一、培训费用
我会负责培训项目的组织工作,包括与有关机构前期联系、项目介绍、学员遴选等,经费主要由我会负责解决。
学员参加遴选及培训的所有费用,包括海外培训费、生活费、国际旅费以及办理出国手续所产生费用等均由学员与其所在单位协商解决。有关费用的具体项目及其标准,由我会根据具体的培训渠道的条件及培训时间具体匡算,供学员及其所在单位参考。
根据项目资金的筹集情况,学会也有可能为部分学员提供部分经费支持。
十二、其他
本指南仅提供项目的一般原则及程序,具体的项目细则以当年的培训通知为准。
中国药学会:http://www.cpa.org.cn/Article/xhdt/201404/1985.as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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