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青霉素类药物皮试操作注意事项 临床应用青霉素类药物时,较多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药物热、血管神经性水肿、血清病型反应、过敏性休克等。各种给药途径或应用各种制剂都能引起过敏性休克,但以注射用药发病率最高。过敏反应的发生与药物剂量的大小关系不明显,对本类药物高度过敏者,虽极微量也能引起休克。过敏机制可能与青霉素本身、其分解产物或所含杂质有关。临床在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应做青霉素皮试试验,皮试阴性者才可使用,对有青霉素过敏史患者,应选用其他抗菌药物治疗。在使用青霉素皮试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在应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应问清患者曾否用过青霉素类药物,有无过敏反应史。对于无青霉素过敏史的患者,成人在7日内未用过青霉素者、小儿在3日内未用过青霉素者均应进行青霉素皮试。 2、患者曾有青霉素过敏或皮试强阳性史者,10年内不宜再做皮试,10年后也应谨慎。 3、皮试液是由青霉素G钠溶于等渗氯化钠注射液(500单位/ml),以无菌操作法制成,4℃下保存可用1周,室温则只限当日使用。 4、将皮试液 0.05-0.1ml注于前臂肘内侧皮下内,等待20分钟观察结果,呈阴性反应时始可用药,阳性反应者禁用。因青霉素皮试的准确率为60%,故有时虽皮试局部呈阴性反应,但患者有胸闷、头昏、哮喘、皮肤发痒等症状出现,也不应给予药物。 5、皮试本身也可能引起过敏性休克,皮试前应准备好必要的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急救药品。皮试期间对患者应密切观察,如发生休克,应立即肌注或皮下注射0.1%肾上腺素0.5~1ml(小儿酌减),必要时数分钟内重复注射一次或静脉注射。 6、皮试呈阴性者,在用药过程中也还有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因此在注射药物后,应严密观察患者20分钟,无不良反应发生方可离开。 7、对属于过敏体质者(如有荨麻疹、湿疹、支气管哮喘等过敏性疾病史者)必须用青霉素时,无论皮试和用药,均须十分谨慎。 8、青霉素类不同品种间存在着交叉过敏关系。青霉素过敏的根源主要在于其分解产物或所含杂质,其中所含青霉烯酸、青霉噻唑等是主要的致敏原。目前应用进口的高品质青霉素类药物是不作皮试的,这在西方的多数国家亦成惯例。鉴于国产药物因不同工艺流程所含致敏物的种类与数量不同,使用不同种青霉素(如氨苄青霉素,阿莫西林等)不宜一律应用青霉素G盐替代皮试,临床用哪种青霉素类药物就用哪种药物做皮试。用药中途更换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的不同生产批号的药物时亦应重新皮试,以保证安全。 9、皮试液宜用生理盐水,而不可应用注射用水。因后者可使青霉素产生青霉烯酸,不仅局部刺激性强,还易与血浆蛋白结合形成青霉素噻唑蛋白,诱致过敏反应。使用青霉素皮试液时应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不得只换针头不换针管。 10、做皮试前的皮肤消毒常规用75%乙醇,如果患者对乙醇过敏,可采用生理盐水消毒,禁用碘剂。 11、青霉素药物可透过胎盘、进入乳汁,其主要排出途径是尿液。因此可能在母婴间引起交叉过敏反应,应予注意。 (参考来源:《新编药物学》第17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国家处方集) 附件:青霉素皮试液配置 要求:皮试剂量50单位/0.1ml。 设:青霉素80万单位/瓶 80万单位 | +生理盐水4ml | 20万单位/ml | 2万单位/0.1ml | +生理盐水0.9ml | 2万单位/ml | 2000单位/0.1ml | +生理盐水0.9ml | 2000单位/ml | 500单位/0.25ml | +生理盐水0.75ml | 500单位/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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