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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某医院手术间,一位外科医师要求以1%利多卡因加肾上腺素1:100000作为局部麻醉药注射。护士配好药物后,该医师将药物注入手术部位。注射后,患者立即出现心律失常,并最终导致心搏骤停。尽管采取了全面复苏措施,但该患者最终死亡。
事件发生后的调查显示,该注射器中所含的肾上腺素浓度为1:1000,而并非局部麻醉所用的1:100000。追溯原因发现,由于药房局部麻醉所用的肾上腺素1:100000缺货,所以所用的肾上腺素1:100000全部由手术室通过稀释肾上腺素1:1000提供。手术室将肾上腺素1:1000装在无菌容器中,护士需要使用时再从中抽取。但手术护士的操作被中途打断,她将肾上腺素1:1000抽入注射器后,将没有标记浓度的注射器放在后面的工作台上,并未将其稀释,而稍后当医师需要注射局部麻醉药时,该护士将肾上腺素1:1000递给了外科医师。
案例2
某医院医师在开具电子处方时误将“阿糖腺苷”点选为“阿糖胞苷”,该用药错误共累及9例儿科患者。大多数患儿在应用阿糖胞苷后的两三天内相继出现了呕吐、腹泻、发热等症状,部分患儿还出现了白色脂肪粒或红疹、大便出血等情况。患儿须接受长期监测以评估用药对其产生的远期影响。
该事件中,由于药品名称相似,医师在电子处方系统内开具处方时发生错误。同时,药师在调剂患者药品,以及护士在给药环节均未能及时发现,并阻止这一错误的发生,为患儿带来不良影响。
点评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用药错误既涉及处方环节也包括用药环节,但相似的一点是,用药错误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由此可见,在临床工作中,我们要格外关注这些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即可能带来严重后果的药物。
什么是高危药品?
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的药品。高危药品一旦发生用药错误,其后果往往十分严重,甚至将是致命的。
美国用药安全研究所(ISMP)1995-1996年的一项研究表明:大多数致死性或造成患者严重伤害的用药错误案例,仅涉及少数较特殊的药物。ISMP 将这些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称为高危药品。
ISMP于2001年首次明确了高危药品的概念,并最早确定了5类高危药品,依次为:胰岛素制剂、安眠药及麻醉剂、注射用浓氯化钾或磷酸钾、静脉用抗凝药、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2003年,ISMP首次公布了高危药品目录,并在2007、2008、2012年分别进行更新,最新公布的目录(见表)共包含22类及10种高危药品。该目录基于ISMP国家用药差错报告系统中的报告、文献中报告的用药错误,以及医务人员的认知。
我国高危药品管理现状
在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2009年度患者安全目标》中,第2条就是“提高用药安全”。在2011年卫生部出台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中,亦明确强调了特殊药物的管理工作,并指出,对于高危药品中的高浓度电解质,须有严格的贮存与使用要求。
在我国特殊药物管理方面,已有明确的管理规定用于指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安全使用,而高危药品则是近几年才逐渐被关注的概念,尚缺乏具有实际意义的管理指导原则。
医务人员认知和重视不足
医务人员对高危药品的认知水平直接关系到患者用药安全,而目前我国医务人员对高危药品的认知情况令人堪忧。在一线医务人员中,还有很多并不了解高危药品的危害。只有提高医务人员对高危药品及其危害的认知,才能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
管理水平参差不齐
随着用药安全理念的倡导和推广,许多医疗机构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开始尝试在医疗机构内部推行高危药品管理的模式和制度。已有部分研究针对医疗机构不同层面的高危药品管理模式,进行了探讨。尽管如此,不同医疗机构在高危药品管理水平方面,仍然存在参差不齐的现象,尤其是在不同类型的医院,如三级、二级和社区医院之间可能存在显著差异。
管理模式亟待统一
目前,各医疗机构的高危药品管理方法多参照国外的模式,或结合自身实践经验。然而,由于国内医疗机构用药习惯与国外不尽相同,医疗体制和药品管理模式也存在差异,如果直接照搬国外模式可能并不适宜,或在管理效果方面出现偏差。
因此,根据我国医疗机构药品管理的现状和用药习惯,制订出一套广大医务工作者都认可的高危药品目录,以及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势在必行。
为了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的管理,2012年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在参照美国ISMP高危药品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疗机构用药的实际情况,推出了《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
作为学术组织的行业建议,该目录并不具有强制执行性,而是推荐给各医疗机构采用。未来如果能由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对高危药品实施统一制订目录、统一管理,将更有利于患者的用药安全。
来源:中国医学论坛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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