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规范药师职业行为,体现药师社会价值-药师法亟待出台
转自:药学工具网
新医疗环境下,医院原有的运行机制和经营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患者对安全用药意识大大提高,对合理使用药品这一特殊商品的专业技术要求更希望有药学专业人员为其提供全面、适宜的用药指导,即必须的药学服务。 医生有执业医师法,护士有执业护士法,然后药师执业无法可依。其结果是导致药师队伍松散,责、权、利不明确,工作积极性极低。
中国目前药师数量的严重不足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药学服务技能滞后是制约体现药师价值的两个主要瓶颈。由于药师数量不能满足药师职业的需求,我国药师的工作量美国的4-10倍(吴若琪.临床药师不是“万金油”—吴永佩呼吁要正确处理工作中管理与技术职责的关系[N].中国医药报,2013-1-9(7).),致使药师只能完善简单的调配和发药工作,根本没有足够的时间审核处方和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药师的价值无从体现;另一方面,药师工作核心内容没有推动力,导致药师积极性不高,专业技术服务不达标。 更为紧迫的是,目前有观点认为门诊药师在“取消药品加成”后,药品从医院的利润变为成本,药师调剂药品不再产生经济利益,故有意把药剂科剥离出去由商业公司托管,这完全与保证安全用药相悖。前不久,媒体关于上海“10名儿童误用抗肿瘤药物(阿糖胞苷)”的报道,即是缺乏药师审核处方造成的,就充分说明了药师把关的重要性,可以说,药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一方面对非本专科的药物不能掌握足够丰富的药学知识,另一方面也没有时间更多地考虑药物适应证之外的其他问题,而负责审核处方中药物的适应证、用法用量及药物相互作用等既基本但又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药师能承担这项工作并防止类似的用药隐患的发生。
需要指出的是,药师临床化是发展方向,但当务之急是规范化培养门诊和病房调剂药师的工作,这是雪中送炭的工作,是目前安全用药的保险锁;药师专科化培养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专科药师的发展凸显了药学临床服务的转化方向,专科药师前沿化的工作必将带动药师全员化服务意识的提高。两条腿都不能少。药师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最终为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把关。
在此,为规范药师工作,保障药师的社会地位,明确药师的责、权、利,真正落实药师是公众安全用药的守护神的使命,呼吁国家应尽快颁布《药师法》,以保障培养不可或缺的药师队伍,促进药师尽职尽责地为公众安全用药把关。
赵志刚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 杜广清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药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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