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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
药物光敏反应 (photosensitivity)是病人在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暴露于光源 (通常为日光)产生的不良反应。包括光毒反应 (phototoxic response)和光变态反应 (photoallergic reaction)。两类光敏反应的不同在于发生机理、皮疹的发生及临床表现。光毒反应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光变态反应。光敏反应在停药后通常具有迅速可逆性。
光毒反应是指药物吸收的光能在皮肤中释放能量导致皮肤损伤,与免疫反应无关,类似于烧伤。发生机制①药物发生光解反应产生激发态氧致光毒反应;②药物的光降解物或中间体产生激发态氧致光毒反应;③药物代谢物发生光解产生的光降解物或中间体与酯类结合致光毒反应。该类反应在暴露于光源后半小时至数小时后发生。病人出现红斑 、疼痛和水肿 。
光变态反应的发生属免疫反应,系药物被光能活化,以半抗原方式与皮肤蛋白结合成全抗原,经表皮 langerhans细胞传递给免疫活性细胞引起皮肤变态反应。发生机制为药物代谢产物发生光解产生的光降解物或中间体与机体表皮蛋白结合致光变态反应。致光敏药物的结构不同其敏感波长不同。光变态反应在暴露于光源后1~14日发生。病人可出现丘疹、瘙痒及湿疹性皮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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