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3-10-26 0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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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用药 药师应承担起更多责任
中国医药报讯:今年3月1日起,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取代已暂行8年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那么,《规定》与废止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相比有何重要改变?在新医改的大环境中,药师的专业技术如何得到充分发挥?《规定》的出台对医疗机构负责人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对此,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8%”是建设药学人才梯队的基础
随着《规定》的出台,各医疗机构的药师们反响强烈。“临床药师网”上的药师网友纷纷表示新《规定》很“给力”。
然而,也有不少药剂科的负责人反应在药师人员的配备上,如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医疗机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本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8%”的要求,很多医院还不能满足。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指出,由于长期以来各种原因的影响,很多医院药剂科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达不到8%的比例,作为三甲医院的北京天坛医院的情况也一样。他介绍说,全国范围内这一比例平均只有5%左右。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药剂科副主任金伟军也告诉记者,该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还不到5%,要达到8%的要求恐怕很难。
对此,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药事管理研究部主任吴永佩教授表示8%的要求是必要的,是建设药学人才梯队的基础。他介绍说,由于现代药学发展迅速,医院药师的工作重心已经由简单的收方、发药转向以“调剂”为主;药师不再只是“售货员”了,而是要审核处方的书写是否规范,用药是否合理,配伍是否有禁忌等。
“但是,目前我们的药师很多还不能真正发挥自己的技术作用,这里面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就是我国各级医院药师的数量显然还不能满足这种工作模式的需要。”吴永佩解释说,医院药师占8%的要求卫生部很早就提出来了,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变化,我国各级医院的规模不断扩大,其中医生的比例从平均25%提高到了30%~40%,而药师的比例却只有大约5%。因此医院药师队伍的人数相对明显减少,这显然不符合药学发展的要求。像国外的药师平均每人每天调剂处方仅60张左右;而我国的药师每人每天承担的处方量最多时可以达到500~600张。由于药师少,患者众多,为了避免引发矛盾和纠纷,药师只能快发药,少审核。“有的医院药房发药时甚至药师一句话都没有,像‘机器人’一样,只管从里面一盒一盒往外‘丢药’。”吴永佩无奈地说。
吴永佩说,另外一个原因就是,一直以来,医院缺乏对药师技术工作的重视,致使药师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力量越来越弱,各个医院药剂科人员的学历水平普遍偏低。这样一来,有些用药的专业问题药师也无法发现,更无法提出合理意见。
此次,为了进一步加强临床药师制建设,《规定》还要求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因此,吴永佩呼吁,我们目前既迫切需要提高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百分比,又要提高药师的专业水平以满足临床需要,才能保障药学人才的梯队建设和药学部门的健康发展。
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职责被明确提出
在药学部门领导组成方面,《规定》新增了“医疗机构负责人任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主任委员”的要求,让很多药师感到振奋。然而,医院药师们更关心的是《规定》能否执行到位,会不会变成领导“走过场”。“临床药师网”上就有药师反应“执行难度太大”,“因为医院领导不重视,特别是药品如果实行‘零加成’后,更加难以实现。”
对此疑问,吴永佩表示,新《规定》与原来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相比,重要的改进之一就是将临床合理用药的责任提高到医疗机构的层面,而不再仅仅是医生和药师的工作职责。像《规定》中第十八条要求,医疗机构应当遵循有关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使用药物;第十九条要求,医疗机构应当配备临床药师,临床药师应当全职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这些都属于医疗机构负责人的职责。吴永佩还指出,医疗机构医务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与医疗机构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并且,药师审核处方是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已经明确规定: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有错误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吴永佩强调说,因此,如果医院药师未能做到对处方进行审核是因为没有足够的人员,那么医院就必须要保证相应的药师人数以满足需要。
“要提高医院负责人对药学工作的重视,首先要搞清楚一点,那就是很多人,甚至有些药师自己也认为的‘药师不创造收入’,这个说法其实是错误的。”吴永佩指出,过去药品都有13%~15%的加成率,这部分收入主要就是药师工作的报酬,所以以前医院中药师的任何服务都不再收费。而这15%的收入中维持药剂科正常运转的费用一般只需要5%~6%,那么药品加成的剩余部分就补给了医疗,这就是过去所谓“以药补医”的真正含义。现在,国家提出了要取消15%的药品加成费,由此,“药事服务费”的概念就被提了出来。“药事服务费是医院药师提供的基本服务的费用,这其中包括从药品的采购、供应到药品的发放调剂这一段过程中药师所提供的技术服务费,应当归为药师劳动的所得。因此药师的工作是为医院创造收入的!”吴永佩说。
药师提高自身素质是重中之重
除了由于部分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包括有些药师自身对具体概念不清,造成了医院对药学工作不够重视外,吴永佩还特别指出,临床药师自身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才是真正提高《规定》执行力的关键。
国际上统计发现,28%~56%的用药不良事件(ADE,主要包括用药失误和药物不良反应)是可以防止的,而这种预防任务主要就是靠药师来完成。根据这一数据,如果通过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减少ADE的发生,我国每年可以节省30亿~60亿元的ADE治疗费,“这笔费用相当可观!由此可见,药师的责任是多么重大。”吴永佩告诉记者,药师在安全用药方面的责任重大,以至于有法律界的人士提出,如果医生的处方发生了差错,给患者造成了损害,主要责任应当由药师来承担,而不是像目前这样全部由医生承担。责任分担的合理比例应该是药师约80%,医生约20%。
吴永佩指出,药师肩负有审核处方,指导患者安全用药,把好最后一道用药关的责任。这是因为审核用药过程中涉及到很多药学专业知识,如药理学、药剂学、药效学、临床药动学以及生物化学等,所以只有掌握这些知识的药师才是真正的专业人士,而医生只是医疗技术人员。所以,《规定》中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药师工作职责中就明确规定,药师要“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或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
并且,吴永佩强调,今后随着医师多点执业试行的推广,医生不固定在某家医院看病的情况越来越多,管理本院患者用药的责任将会越来越多地交付给药师。像有些发达国家药师的比例早已超过了8%,达到了10%,就是因为药师被赋予了相当多的调整处方的责任;甚至像英国的临床药师也被赋予了一定的处方权。
药师要承担这么多的责任,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就成为了重中之重。如果药师自身没有技术,只能处于低水平的工作层次,如每天只管发药,还一味地抱怨客观条件不好,医院不重视,那么必将一事无成。并且,药师不能体现出自身的技术价值,医院药学就难有前途,如此,药师也不会得到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尊重。
吴永佩最后呼吁:“总之,《规定》的落实,一方面要靠宣传,要加强管理和规范,如一旦出现严重用药不良事件,要追究医院领导的责任;另一方面药师必须要通过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质的实际行动,真正起到维护患者合理用药的作用,改变周围对药学专业的偏见,促使社会、医院和临床医生对药学工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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