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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召开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工作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www.moh.gov.cn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的精神, 2011年9月29日,卫生部召开全国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推进工作会,卫生部党组书记张茅、副部长马晓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参会,卫生部副部长尹力主持会议。
张茅指出,“三好一满意”活动是2011年4月卫生部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深化医改,特别是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这一重点任务,在认真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的新的实践载体。活动着力突出“为民服务创先争优”这个重点,引导党组织和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不断提升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努力服务群众健康,不断改善群众看病就医感受。半年来,全国卫生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各项部署要求,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
张茅强调,要坚持把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与深化医改特别是公立医院改革结合起来,与加强医疗机构行政监管和医院内部管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争创群众满意窗口、争创优质服务品牌、争当优秀服务标兵,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改进服务作风,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作为推动医药卫生系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重要载体和抓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充分激励和调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全面落实深化医改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针对全国卫生系统在国庆长假期间的安全管理和卫生保障工作,张茅提出几点要求:
一是要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立足超前防范,深入排查隐患,加强督导检查,坚决进行整改,有效预防火灾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要积极推动“平安医院”建设,高度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好治安保卫值班和巡查工作,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侵害医护人员、患者人身财产安全和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要做好医疗服务,加强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科学调配有关资源,合理安排假日期间医疗服务工作,要认真做好旅游景点、人群聚集活动的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各洪涝、地震灾区要切实做好伤病人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是要强化应急值守,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旅游、交通、公安和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安排负责同志带班和专人24小时值班。遇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灾害事故以及其他紧急、重要事项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涉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大情况,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适时、主动进行信息公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会上,马晓伟就深入开展医药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
一是以“服务好”为基础,着力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要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就医。重点做好预约诊疗和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在前期优质护理服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成果。
二是以“质量好”为核心,着力控制公立医院规模盲目扩张和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要加强公立医院内涵建设,以规范的诊疗行为实现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目标,以“质量好”为前提推进医疗服务价格体系调整,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严格规范诊疗行为。
三是以“医德好”为准则,着力树立医疗行业的良好道德风尚。要继续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严厉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改革考核和激励机制,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后卫生部领导,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医药卫生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卫生部直属单位、有关学会协会,在京部属(管)医院,北京市及各区(县)卫生局以及北京市二级以上医院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了会议。
各省(区、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各市(地)级、县级卫生局“三好一满意”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辖区内二级以上医院负责同志参加了分会场活动。(卫生部新闻办公室2011年9月29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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