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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丽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医院
今天眼光明媚,医院里病人很多。门诊药房每个取药窗口的病人络绎不绝。大家都处在紧张的工作状态中,严格按“四查十对”执行,认真收方、审方、调配、核对、发药,忙得几乎没有喝水的时间。
下午我在调配处方时接到一张儿科处方,患者是一小男孩,诊断为上感,处方中开具柴胡注射液两支,用法为肌注2ml,一天一次(我院所用柴胡注射液规格为:安瓿,每支装2ml,根据说明书用法用量:肌内注射 一次2~4ml,一日1~2次)。当时,我看到这处方中柴胡注射液是对症治疗,用法用量适宜,但是肌注2ml,却开了4ml,这样就剩下1支。
于是,我把患者的妈妈(以下简称妈妈)喊到窗口问:“医生有没有告诉你家是两天的针?”妈妈回答:“没有。”对此我就有疑问是否医师忘了交代或者是写错了。我耐心对妈妈说:“你家需要打一针小针,医师处方上写了打一支,可是却开了两支,麻烦你到看病医师那请她帮你看下处方,问一问要一支还是两支?”妈妈听后就拿着处方第一次去找医师,一会妈妈回来告诉我:“上面的医师说就打一支一天的,她写错了。”可是,当我接过处方一看,处方上没有任何改动(依然是两支,用法没变),我觉得这不对,处方还是应该修改并签字。我再次让妈妈去跟医师沟通修改下处方,妈妈第二次去找医师修改处方。
没过多会,迎面走来一位气势汹汹的医师,忽然把一张处方“啪”放在我面前,很气愤地说:“你们就是为难人,让病人一次次地跑,我已经写明打一支,你们就发药就行,为啥要这么为难人?”此时,我被吓了一跳,可我还是平心静气地跟那医师(以下简称医师)说:“这处方上开了两支,这样就剩下一支了。”听完我说,医师更生气,大声对我说:“另外一支我让病人拿回家丢了,就几角钱而已,你照发就行。”然后,我告诉她:“这样那就请在医嘱旁再次签名。”医师回答“不用签,签啥签。”说完医师转身就走了。整个事件大概持续了5~6分钟,考虑到患者发烧,我还是把柴胡注射液发给患者,让患者尽快接受治疗。
事后,我认真反思整个过程:“我审方有问题?我没交代清楚?我真是故意为难医师吗?还是……”我想来想去没想明白。直到一天有同事跟我再谈起那事,她说:“当时你应该亲自去跟医师沟通,说明情况并请医师修改,这样医师可能更好接受。”我顿时恍然大悟,原来是我缺少跟医师直接沟通的环节,因为患者在给医师转达问题的过程中可能会没说明白或表达时语气让医师感觉我们药师在教他们开处方,这样会让医师们产生反感(一拿药的居然指挥我怎么开处方),就不愿意去修改。
由以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在医院,药师与医师的职责同样是治死扶伤,使命是一致的。但是,大家交流甚少(医生觉得药师只需按处方发药),甚至由于药师偶尔将处方打回修改,会令医师产生反感。因此,为了创造医师和药师之间和谐的工作关系,我觉得沟通是一剂“良药”,通过沟通,大家互相理解并互相支持工作,为患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点评】处方审核是法规赋予药师的责任和权力,对保证用药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医疗流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决不是医生药师你我之间的事,这才是当下争论不休的医药分业的核心。国家制定有“处方管理办法”,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谁都得依法按规行事不是?
处方当属重要医疗文书。疑问处方处理不该因人理解而异,应按制度、流程,规范进行。反思是多方面的,医院、科室肯定是管制度的,药师要考虑制度执行力、沟通技巧等相关方面。认识到,就着手解决,反思才有意义。(袁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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