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新手激活药事管理抗菌药物药师培训举报中心药考软件
本站已运行

临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 wx_jytEetEe3X4N大家说:祝贺临床药师网建网17周年
  • r1235201314rclinphar说:祝贺走过17个春秋,希望越办越好,一直陪伴我们。
  • hhw859大家说:这里真好,可以下载好多课件
  • hhw859大家说:大家好,工作顺利
  • wx_HQ_AwAoX大家说:一起加油!
  • wx_CfsfWCUwfUnd大家说:加油!!!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感谢分享知识
  • clinphar大家说: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 cwc平台说:发挥全国各临床药师的力量,众人是柴火焰高,一定会越办越好
  • 神女应无恙好的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wx_poNQQV902inq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吸引更多人才
  • 13885433081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HF^O^平台说:希望临药网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jingxuchen平台说:给我们基层工作的药师提供了帮助,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敞开胸怀素材共享,万紫千红总是春,越来越兴旺!
  • lipinshang平台说:10多年的临药网忠实粉,在这里学到了很多,查找资料非常方便,愿平台越来越好。
  • sd13jyyyxklss平台说:好的平台,知识丰富,开阔眼界,望越办越好
  • liutangren平台说:风雨同舟相处十五年,越来越好。
  • 求知临床药师网说:生日快乐!从牙牙学语长成15岁“帅哥”
  • gary平台说:希望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为广大临床药师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交流
  • Alst210507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15129825015临床药师网说:非常棒的平台,但愿越办越好。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药师学习平台,相信药师网越办越好
  • lzh0586临药网说:祝福网站越来越好,祝福同仁万事如意!
  • sunny-yaoshi临床药师网说: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成为药学人员学习的首选网站!加油
  • 冬日暖阳~秀临药网说:此平台是药学人家园,常常来交流小憩,愿学科越来越好,愿药学人日子越来越好
  • 修行临床药师网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sln123临床药师网说: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
  • 一千小可爱临床药师网说:感谢这个平台,临床药师网yyds
  • 小分队临床药师网说:这个网站的内容对工作和学习的帮助太大了。内容质量好,权威性高
  • chuyinghong药师说:临床药师真正体现药师价值的机遇来了!
  • gyh660222感谢老师为交流平台做的贡献。说: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
  • 郜琪臻太好了,终于又见面了说:越办越好
  • sunqi3541盛京医院说:希望能被基地录取
  • gary大家说:祝临床药师网越来越好
  • 柠檬梅子临床药师网的老师们说:谢谢临床药学网给我们基层药师提供学习平台,希望我们也能进专业平台学习
  • 我是庆宇平台说:恭喜恢复开放,这是我们临床药师的福音啊!
  • 祥籽clinphar说:我们支持~感谢临药网
  • Terry0915大家说:无意间点开网页 居然可以上了 还开心呀 希望网站越办越好
  • gfelwaiz临床药师网说:希望功能越来越完善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基本恢复完毕,大部分版块已经开放。
  • 海上升明月clinphar说:祝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 一直到永远
  • yyhh425666什么时候取消密码呢说:祝药师网越办越好
  • 鸢舞轩临床药学说:希望能在这里学到更多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恢复中,会逐步开放及取消密码。
  • 水月洞天自己说:做好自己就OK其余随缘
  • 梁药师201902227临床药师网说:好平台,提高自我的一个学习平台
  • Lion898大家说:共同成长!祝各位药师越来越学识渊博!
  • qazw310临床药学说:可找到组织了
  • clinphar大家说:贺临床药师网建站13周年!
  • tianshenglu临床药师网说:这真是个非常实用的论坛,希望越来越好
总共63695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19403|回复: 47

处方管理办法试卷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姜片 发表于 2008-7-17 08:5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我院在授予医师处方权之前,必须先完成此试卷。题量比较大,基本上覆盖了整个《处方管理办法》。

处方管理办法试卷.doc

36.5 KB, 下载次数: 1225, 下载积分: 临药币 -2

评分

参与人数 3威望 +18 临药币 +38 收起 理由
冯玄 + 8 + 8
求知 + 10 + 10 鼓励多发(新)贴
郑药师 + 20 奖励一下

查看全部评分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该用户从未签到

郑药师 发表于 2008-7-17 09:0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很好!值得学习和借鉴!

有药事管理法规的试题吗?感谢提供!

同时,建议提供试题标准答案!



若有兴趣可查阅6楼(求知的)答案    求知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10 小时前
  • 求知 发表于 2008-7-17 11:4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处方管理办法》后进行测试,可以巩固所学,便于进一步理解执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姜片 发表于 2008-7-17 14:3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楼 的帖子

    其实所有答案都在《处方管理办法里》。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30 09:36
  • 脉脉斜晖 发表于 2008-8-4 10: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下载了,第1题出错题了,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这是处方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有4点。
    不是规范处方管理的目的有3点

    评分

    参与人数 1威望 +6 临药币 +6 收起 理由
    求知 + 6 + 6 对认真工作态度的奖励!

    查看全部评分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10 小时前
  • 求知 发表于 2008-8-4 11: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做做《处方管理办法试题》,看看能得几分?
    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处方管理办法》考试试题

    科室: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
    1、规范处方管理的目的是提高 处方质量 ,促进 合理用药  ,保障 医疗安全   。
    2、处方管理办法适用于与  处方开具       、 调剂     、  保管    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3、处方是指由  注册    的  执业医师      和  执业助理医师         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4、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  安全、有效经济 的原则。
    5、开具西、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  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5种    药品。
    6、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 右上方      ,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 之前       写明
    7、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  注明原因并签字                 。
    8、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 划一斜线          以示处方完毕。
    9、处方医师的 签名式样          和  专用签章         应当与院内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0、处方开具 当日      有效。特殊情况需延长,应由开方医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 3天       。
    11、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     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日    用量,特殊管理药品按国家相关规定。
    12、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 一次常用         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   日常用量。
    13、第二类精神药品一般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  常用量;对于慢性病或某些特殊情况的患者,处方用量可以适当延长,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14、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3日   常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15    日常用量;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   7日   常用量。
    15、为住院患者开具的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当  逐日    开具,每张处方为 一日   常用量。
    16、盐酸二氢埃托啡处方为 一次     常用量,仅限于 二级     以上医院内使用;盐酸哌替啶处方为 一次     常用量,仅限于 医疗机构          使用。
    17、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剂 处方     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18、药师调剂时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 前记     、  正文    和   后记   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   合法性   。
    19、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四查”为  查处方、查药品、查配伍禁忌、查用药合理性         。
    20、药师调剂处方时的“十对”为对科别、 姓名 、年龄、 药名   、剂型、规格、数量、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临床诊断   。
    21、药师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 签名   或者加盖专用签章。
    22、除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药品和  儿科处方   外,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23、医疗机构应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 超常预警   ,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
    24、医疗机构对出现超常处方   3次 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 2次   以上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5、除   治疗需要   外,医师不得开具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和放射性药品处方。
    26、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  1  年,医疗用毒性、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为 2   年,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 3   年。
    27、处方管理办法施行时间为2007年  5月1日          。
    28、处方内容包括: 前记、正文、后记     三部分。
    29、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前记还应当包括患者   身份证 编号,代办人 姓名、
      身份证 编号。
    30、处方印刷用纸颜色,普通处方为   白色   ,急诊处方为  淡黄色     ,儿科处方为 淡绿色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为  淡红色    ,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为 白色   

    二、判断是非题:(每小题1.5分,请在题后括号内,对的打“√”,错的打“×”)
    1、处方不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    )   
    2、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
    3、处方标准和处方格式可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 ×     )
    4、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填写清晰、完整。(   )   
    5、处方书写应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
    6、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 √     )
    7、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可以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8、药品用法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
    9、西药和中成药及中药饮片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 ×
    10、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
    11、处方开具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注明临床诊断。(  √  
    12、药品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单位。(
    13、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医疗机构开具的处方,应当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14、医师在注册的医疗机构签名留样或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15、执业医师和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  
    16、医师开处方应使用经药监部门批准并公布的药品通用名称、新活性化合物的专利药品名称和复方制剂药品名称。(
    17、除特殊病情需长期使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  
    18、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需长期使用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首诊医师应当亲自诊查患者,建立相应的病历,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   
    19、非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工作。( ×  
    20、药士可以从事处方调配、审核、发药工作。(   ×
    21、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应当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  
    22、药师对于不规范处方或者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可以调剂。( ×   )   
    23、医师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或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医疗机构取消其处方权。( √  
    24、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

    三、选择题:每小题1分
    1、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卫生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A、B、D     )
        A、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
        B、使用未取得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
        C、使用药师以下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从事处方审核工作的;
      D、使用未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
    2、医疗机构有下列哪种情形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A、B、C、)
        A、未按照规定保管麻醉药品;
      B、未按照规定保管精神药品处方;
      C、未依照规定进行专册登记的;
      D、未使用专用处方的。
    3、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B、C、D
      A、急诊处方应在处方的右上角标注“急诊”;
      B、儿科处方应在处方的右上角标注 “儿科”;
      C、麻醉、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在处方的右上角标注“麻、精一”;
      D、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应在处方的右上角标注“精二”。
    4、医师出现下列何种情形之一的,其处方权将由其所在医疗机构予以取消。(  A、B、C、D  )
      A、被责令暂停执业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B、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C、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D、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的。
    游客,本帖隐藏的内容需要积分高于 5000 才可浏览,您当前积分为 0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姜片 发表于 2008-8-4 13:4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楼 的帖子

    执业医师和药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取得麻醉和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和调剂资格。
    这道题错在哪里?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2020-4-11 11:01
  • 紫玫瑰 发表于 2008-8-27 15: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执业医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权,药师经考核合格后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调剂资格.应该是答案错了吧!

    因为判断题的第15小题未注明是本机构执业医师和药师,所以。我判断其为错误  求知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该用户从未签到

    qcryak 发表于 2008-10-14 22: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后答题,那是温故而之新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 TA的每日心情

    2022-7-30 12:19
  • 真定府 发表于 2008-10-15 14: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7楼

     第三十条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题目未说明是医疗机构.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
    2、请认真发帖,禁止回复纯表情,纯数字等无意义的内容!
    3、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