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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j0157013 于 2011-4-12 21:39 编辑
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指出:
一、中成药临床应用基本原则
1.辨证用药 依据中医理论,辨认、分析疾病的证候,针对证候确定具体治法,依据治法,选定适宜的中成药。
2.辨病辨证结合用药 辨病用药是针对中医的疾病或西医诊断明确的疾病,根据疾病特点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临床使用中成药时,可将中医辨证与中医辨病相结合、西医辨病与中医辨证相结合,选用相应的中成药,但不能仅根据西医诊断选用中成药。
3.剂型的选择 应根据患者的体质强弱、病情轻重缓急及各种剂型的特点,选择适宜的剂型。
4.使用剂量的确定 对于有明确使用剂量的,慎重超剂量使用。有使用剂量范围的中成药,老年人使用剂量应取偏小值。
5.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能口服给药的,不采用注射给药;能肌内注射给药的,不选用静脉注射或滴注给药。
6.使用中药注射剂还应做到:
(1)用药前应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应慎用。
(2)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辨证施药,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中药注射剂应按照药品说明书推荐的剂量、调配要求、给药速度和疗程使用药品,不超剂量、过快滴注和长期连续用药。
(4)中药注射剂应单独使用,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5)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发现异常,立即停药,必要时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尤其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二、联合用药原则
(一)中成药的联合使用
1.当疾病复杂,一个中成药不能满足所有证候时,可以联合应用多种中成药。
2.多种中成药的联合应用,应遵循药效互补原则及增效减毒原则。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药原则上不宜叠加使用。
3.药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药物应避免重复使用。
4.合并用药时,注意中成药的各药味、各成分间的配伍禁忌。
5.一些病证可采用中成药的内服与外用药联合使用。
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应遵循主治功效互补及增效减毒原则,符合中医传统配伍理论的要求,无配伍禁忌。
2.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时,应谨慎考虑中药注射剂的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等问题。
3.需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中药注射剂,严禁混合配伍,应分开使用。除有特殊说明,中药注射剂不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种同时共用一条通道。
(二)中成药与西药的联合使用
针对具体疾病制定用药方案时,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确定给药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
1.中成药与西药如无明确禁忌,可以联合应用,给药途径相同的,应分开使用。
2.应避免副作用相似的中西药联合使用,也应避免有不良相互作用的中西药联合使用。
中西药注射剂联合使用时,还应遵循以下原则:
1.谨慎联合使用。如果中西药注射剂确需联合用药,应根据中西医诊断和各自的用药原则选药,充分考虑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尽可能减少联用药物的种数和剂量,根据临床情况及时调整用药。
2.中西注射剂联用,尽可能选择不同的给药途径(如穴位注射、静脉注射)。必须同一途径用药时,应将中西药分开使用,谨慎考虑两种注射剂的使用间隔时间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严禁混合配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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