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近日,我国首个药物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在北京大学正式成立,“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可以更好地尊重和维护受试者作为人的基本权利。”北京大学生物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医学伦理学教授丛亚丽说。
“每个人都可能成为受试者。”丛亚丽这样解释建立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的初衷。一般来说,新药必须经过基础研究、动物试验和人体临床试验等规定程序后,才能上市。近年来,我国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剧增,一项研究涉及的受试者少则几十名,多则上万名。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800多种新药进行人体试验,涉及人群约50万人。关于受试者,民间有一个十分形象的称呼——“药人”。
然而,由于我国受试者保护工作体系的不健全,受试者构成十分复杂。一些商人嗅到巨大的商业利益,一条受试者、中介与试验机构的食物链逐步形成。据有关人士介绍,“试药中介”往往收取一定的提成,一般是受试者报酬的25%~30%,有时甚至高达40%。据粗略估算,仅在北京,就有将近7000名职业受试者穿梭于各大医院之间。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内对于受试者保护工作的关注度越来越高。2007年初,卫生部印发了《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旨在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
新华每日电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