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国药典》2010年版即将实施,我委陆续收到反馈意见,涉及执行问题,经审核,部分品种及附录因校对或印刷错误等诸多原因需要勘误。为确保新版药典的顺利执行,现将勘误表(见附件)予以印发,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和有关单位遵照执行。其相关勘误内容,我委将在《中国药典》2010年版第一增补本中予以收载,并尽快正式印发。同时,我委网站及《中国药品标准》杂志予以公告。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药典》2010年版勘误表 (一部 二部 三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抄送:局药品注册司、药品安全监管司、稽查局,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局药品审评中心、认证中心、评价中心、中保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检验所,总后卫生部药品仪器检验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