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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警戒》征文启事
《中国药物警戒》是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期刊。国际刊号:ISSN 1672-8629,国内刊号:CN11-5219/R。双月刊。每册定价10元,全年定价60元(含邮资)。
《中国药物警戒》旨在积极宣传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法规,介绍国内外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督管理、安全性研究、不良反应监测的最新进展,促进学术交流、经验交流及药品和医疗器械在研发、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监测成果的宣传,提高临床合理使用、安全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水平,为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科研、生产经营单位、医药工作者及公众提供信息,为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及公众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服务。
《中国药物警戒》主要栏目设置:论坛、综述、论著、药械警戒、药械监测与评价、中药监测与评价、合理用药、案例分析、药械监管、交流与培训、国外研究、国外动态、资讯等。
《中国药物警戒》读者(发行)对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管人员,从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专业人员,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药工作人员,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企业及公众。
投稿要求
1.来稿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资料可靠,文字精炼,层次清楚,数据准确,书写工整规范。论著、综述、讲座等包括图表和参考文献在内(按所占版面计)一般不宜超过5 000字。论著摘要、病例报告等不宜超过1 500字。
2.来稿需附单位推荐信。推荐信应注明对稿件的审评意见以及无一稿两投、不涉及保密、署名无争议等项。
3.来稿应一式两份,宜用A4纸打印。要求字迹清楚,标点正确,格式规范,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文稿储存为WORD格式。英文摘要及文献应隔行打印。特殊文种、上下角标符号、需排斜体等应予注明。
4.欢迎E-mail投稿,主题请用“新投稿”,稿件用附件形式。
5.经审核初步拟刊用的稿件按退修意见修改整理后,务必请15日内寄回。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请将修改稿以纯文本或word格式存人电子文档,发回本刊编辑部。如因他故(补充资料、实验或另作实验等)超过时限,以新稿处理。
6.来稿一律文责自负。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对来稿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有涉及原意的修改,则提请作者考虑。修改稿逾期1个月不寄回者,视作自动撤稿。
7.请勿一稿两投,不用稿件一般不予退还。来稿一旦审定录用,即发给录用通知。来稿刊登后将酌付稿酬。并赠送本期期刊两份(均寄给第一作者)。
8.来稿务请注明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号码及E-mail地址等。
E-mail:zouzhenlei@cdr.gov.cn,Tel:010-68586054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1区3号院6号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中国药物警戒》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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