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医院药学科研专项资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中国药学会 发布时间:2023-04-1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科教兴国”战略,促进医院药学高质量发展,在中国药学会指导下,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从2021年起开始设立医院药学科研专项资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旨在提高医院药师的科研和实践水平。现就2023年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设置和主要资助方向 (一)项目设置类型 1.重点项目:针对已有较好基础的研究方向或学科突破点,支持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或基于临床的基础研究,推动该领域取得突破,共设置1项,资助金额不超过40万元/项; 2.面上项目:支持具有突破医院药学研究领域热点及难点问题潜能的创新性研究,共设置4项,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项; 3.青年项目:支持医院药学领域中有发展潜力、符合医院药学当前任务和未来发展方向、解决医院药学实践关键问题的研究,共设置10项,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项。 (二)主要资助方向 1.药学服务模式探索; 2.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与研究; 3.精准用药研究; 4.用药安全和药物警戒; 5.医院药学教育模式探索。 (三)本年度优先支持研究内容 1.基于互联网医疗的药学服务模式探索; 2.药品真实世界研究与临床综合评价; 3.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评价与精准用药; 4.生物技术药物警戒; 5、医院药学教育新模式构建。 二、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面向全国医疗机构医院药学工作者征集项目,经专家评审、对公示无异议的入选项目给予资助。 (一)项目负责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中国药学会个人会员(注册流程见附件3); 3.医疗机构药师; 4.实际主持和从事本项目的研究人员。 (二)不同类型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 2. 面上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青年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40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 (三)其他 项目负责人只能选择本项目三个类型之一进行申报;中国药学会-施维雅青年医院药学创新研究资助项目、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科研专项资助项目中国药学会及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人才专项资助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的相同或相似不允重复资助;原则上,同一项目负责人不同项目内容三年内不得重复申报版项目。 三、申报方式 请项目负责人单位对申请人的政治、经济、品行及学术水平等进行评价,并确保申请人所填资料的真实性。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项目负责人直接向中国药学会报送申请材料,将纸质申报材料寄送到指定地址,同时将项目申报书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PDF)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书、中国药学会个人会员证、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模板见附件2)。 (二)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的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与电子版一致。材料一律采用A4纸打印装订(不要过度装订,如附件过多,请单独装订并在封皮处注明),签字盖章后一式三份报送。 1.申报书须由项目负责人本人填写,申请负责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报项目的名称应根据项目自身研究内容确定,参考本通知中的主要资助方向。项目名称应与研究内容相符,注意凝炼研究内容,要求内容详实、研究方案完整、技术路线清晰,避免大而全、缺少深度的申请。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明确,将作为获得资助后项目任务书的重要内容和验收时的重要依据,不得随意更改。 3.有合作单位参与申请的项目应当在申报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合作单位在本项目中承担的工作以及相关研究工作基础。 4.申报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5. 申报书中研究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所有项目资助期限为2年。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项目申报基本要求的; 2. 申报书内容过于简略的; 3. 申报书不符合规定格式; 4. 申报手续不完备的; 5. 未发送电子文档及在受理截止时间内未收到纸质材料(以到达邮戳为准)的。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史琛、钱秀玉 电 话:027-85726192(申报问题咨询)、010-67095728(会员问题咨询) 电子信箱:z05@cpa.org.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解放大道1277号协和医院 邮 编: 430022 附件1: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委会医院药学科研专项资助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项目投送介绍信-科研.docx 附件3:中国药学会个人会员注册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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