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25日,山东省药学会发布了《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年版)》,供各医疗机构医师处方、药师审方参考。
关于发布《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年版)》的公告 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版《医师法》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证据下的超说明书用药写入法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超说明书用药的管理,更好地协助各医疗机构药物使用,促进合理用药,由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编写的《山东省药品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1 年版)》(以下简称《共识》),《共识》以充分循证医学证据为基础,基于临床用药需求,为各级医疗机构临床药物治疗与药事管理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和技术支撑。经山东省药学会组织有关药学专家及临床专家综合评价,于2022年1月10日正式在学会官网挂网发布并在省内外推广使用,项目组将基于严格的循证证据并紧密结合临床用药实际与需求,对《共识》目录实行动态更新。通过一年的临床实践与反馈,经专家论证现将更新版(2022 年版)予以发布(见附件)。供各医疗机构医师处方、药师审方参考。基于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和药物治疗与临床研究的进展,科学认识不断完善,各单位在参阅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向本会反映(学会联系人:侯宁,电话:0531-68776480)。为尊重知识产权,引用本《共识》须注明出处。引用格式为:山东省药学会循证药学专业委员会.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1 年版)[J].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21,6(19):9-40.Doi:10.3969/j.issn.1672-3384.2021.06.002.
附件: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年版)
来源:山东省药学会官网
山东省超药品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2022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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