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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医院药学工作的转型和发展,加强医疗机构药师队伍的建设,规范临床药师的职业行为,经国家卫计委医管中心批准,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自2017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工作。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在上海市的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由上海市医学会临床药学专科分会主办。上海市目前有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十一家临床药师学员培训中心,今年有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第六人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复旦大学华东医院、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十家培训中心,2019年面向全国秋季招生。
一、招生专业与规模
各培训中心采取择优录取、双向选择、统筹调剂的原则,根据现有师资情况进行招生。每专业不超过2人,招生单位、招生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
二、培养模式
2019年秋季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全脱产学习时间为1年(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其中第一阶段为综合技能理论培训3个月;第二阶段为临床实践培训9个月。
1、学习方式:理论培训包括以综合技能和所招生专业为基础的理论学习,主要参考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编写的《全国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系列教材》,此阶段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临床实践培训。临床实践依照培训中心组织编写的各专业教学大纲执行。
2、结业考核:培训期间将分阶段进行理论考核、作业审核和实践考核。理论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临床药师综合技能培训证书”,为学员培训后参加基本临床合理用药干预提供依据。临床实践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专科临床药师合格证书”,为学员培训后参与专科临床合理用药工作提供依据。
三、培养目标
通过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和专科实践,培养一批合格的临床药师,能够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维护患者合理用药权益。
四、报名条件
申请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等院校医药学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2年以上;
2、具有高等院校临床药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工作1年以上。
五、相关费用
1、培训费用: 各培训中心自行制定标准、收取费用并开具发票。
2、住宿费用: 协助学员就近解决食宿问题,费用自理。
六、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截止至2019年7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填写“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上海市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附件2),申请表word版以及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件,连同第一学历/最高学历证书及职称证明扫描件发送至各培训中心报名邮箱(附件3)。
七、录取通知
录取后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
八、注意事项
各中心不得培训本单位临床药师;学员不可同时投递多家培训中心;学员自带笔记本电脑;一年学习期间,一般不允许请假,确因特殊情况请假不能超过一个月,请假时间需补上方能毕业。
联系人: 顾圣莹, 联系电话:15921509854; 邮箱:gsy15815@163.com
附件1: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上海市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单位及专业
附件2: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上海市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申请表
附件3:中华医学会临床药学分会上海市临床药师培训中心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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