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新手激活药事管理抗菌药物药师培训举报中心药考软件
本站已运行

临药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扫一扫,快捷登录!

  • wx_jytEetEe3X4N大家说:祝贺临床药师网建网17周年
  • r1235201314rclinphar说:祝贺走过17个春秋,希望越办越好,一直陪伴我们。
  • hhw859大家说:这里真好,可以下载好多课件
  • hhw859大家说:大家好,工作顺利
  • wx_HQ_AwAoX大家说:一起加油!
  • wx_CfsfWCUwfUnd大家说:加油!!!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感谢分享知识
  • clinphar大家说:春节快乐,万事如意!
  • cwc平台说:发挥全国各临床药师的力量,众人是柴火焰高,一定会越办越好
  • 神女应无恙好的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wx_poNQQV902inq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吸引更多人才
  • 13885433081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HF^O^平台说:希望临药网这个平台越办越好!
  • jingxuchen平台说:给我们基层工作的药师提供了帮助,关键时刻雪中送炭,敞开胸怀素材共享,万紫千红总是春,越来越兴旺!
  • lipinshang平台说:10多年的临药网忠实粉,在这里学到了很多,查找资料非常方便,愿平台越来越好。
  • sd13jyyyxklss平台说:好的平台,知识丰富,开阔眼界,望越办越好
  • liutangren平台说:风雨同舟相处十五年,越来越好。
  • 求知临床药师网说:生日快乐!从牙牙学语长成15岁“帅哥”
  • gary平台说:希望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为广大临床药师提供更多的资源和交流
  • Alst210507平台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15129825015临床药师网说:非常棒的平台,但愿越办越好。
  • 568721zsl临床药师网说说:药师学习平台,相信药师网越办越好
  • lzh0586临药网说:祝福网站越来越好,祝福同仁万事如意!
  • sunny-yaoshi临床药师网说:希望论坛越办越好,成为药学人员学习的首选网站!加油
  • 冬日暖阳~秀临药网说:此平台是药学人家园,常常来交流小憩,愿学科越来越好,愿药学人日子越来越好
  • 修行临床药师网说:好的平台,希望越办越好
  • sln123临床药师网说:对我们工作非常有帮助
  • 一千小可爱临床药师网说:感谢这个平台,临床药师网yyds
  • 小分队临床药师网说:这个网站的内容对工作和学习的帮助太大了。内容质量好,权威性高
  • chuyinghong药师说:临床药师真正体现药师价值的机遇来了!
  • gyh660222感谢老师为交流平台做的贡献。说:对我们工作很有帮助
  • 郜琪臻太好了,终于又见面了说:越办越好
  • sunqi3541盛京医院说:希望能被基地录取
  • gary大家说:祝临床药师网越来越好
  • 柠檬梅子临床药师网的老师们说:谢谢临床药学网给我们基层药师提供学习平台,希望我们也能进专业平台学习
  • 我是庆宇平台说:恭喜恢复开放,这是我们临床药师的福音啊!
  • 祥籽clinphar说:我们支持~感谢临药网
  • Terry0915大家说:无意间点开网页 居然可以上了 还开心呀 希望网站越办越好
  • gfelwaiz临床药师网说:希望功能越来越完善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基本恢复完毕,大部分版块已经开放。
  • 海上升明月clinphar说:祝临床药师网越办越好 一直到永远
  • yyhh425666什么时候取消密码呢说:祝药师网越办越好
  • 鸢舞轩临床药学说:希望能在这里学到更多
  • clinphar大家说:数据恢复中,会逐步开放及取消密码。
  • 水月洞天自己说:做好自己就OK其余随缘
  • 梁药师201902227临床药师网说:好平台,提高自我的一个学习平台
  • Lion898大家说:共同成长!祝各位药师越来越学识渊博!
  • qazw310临床药学说:可找到组织了
  • clinphar大家说:贺临床药师网建站13周年!
  • tianshenglu临床药师网说:这真是个非常实用的论坛,希望越来越好
总共63695条微博

动态微博

查看: 7053|回复: 2

互联网医院提供规范化药事管理及服务的自律公约

  [复制链接]
匿名
匿名  发表于 2019-2-19 23:31:27 |阅读模式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为加强行业在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的药事服务行为,2019年2月19日,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向会员单位公布《关于互联网医院提供规范化药事管理及服务的自律公约》,倡导全体会员签署执行。该公约由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学术委员会起草,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是国内首个由行业协会发布的关于规范药事服务的倡议性公约。
加强行业自律是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成立的目的之一。协会成立之初,便发布行业倡议书,呼吁行业“不开展有损患者利益的医疗广告模式,不开展有药品回扣嫌疑的业务等”。2018年12月13日,协会制定国内首个互联网医疗服务隐私保护公约,并组织全体会员签署。本次关于药事服务的公约,是协会自成立以来第三次就加强行业自律开展工作。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成员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公约,并倡议全行业成员加入,一同为营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努力。

关于互联网医院提供规范化药事管理及服务的自律公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中的药事服务「1」行为,确保患者获得安全、有效、经济、合理、可及的药物治疗及服务,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原则。互联网医疗机构所提供的药事服务应以病人的生命健康利益为最高优先级,其行为应符合相关诊疗规范,有助于患者解决疾病问题。

第三条 坚持医药分开的原则。互联网医疗机构中的药房「2」,无论是采取自营或是与第三方合作的形式,均不得使医生收入(包括诊疗收入在内的各种收入形式)与其所开具处方中被购买药品的金额挂钩,不以任何形式向医生显示药品利润以诱导医生的处方行为,并坚决抵制任何以积分或活动等形式的变相回扣行为、以及其他不合法不合规的利益收入行为。

第四条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合理,各互联网医疗机构应设置“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药事委员会”),由互联网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药事委员会第一责任人。药事委员会的职责应包括: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药品遴选制度、用药供应目录;推进线上临床合理用药;评估用药风险;对医患宣传合理用药。

第五条 各互联网医疗机构应真实配备符合资质的药师进行处方审核,建立处方审核制度及相关流程,并确保其真实实施,避免“走过场”、“装样子”,并杜绝“药师挂证现象”在互联网医疗机构中出现。

第六条 各互联网医疗机构应严格管理线上处方统计权限。线上处方及药品销量信息仅可用于药事管理优化,相应的学术研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行为。严格禁止针对医生个人的药品销量统计行为,尤其是禁止将其发送给利益相关的商业主体和个人。

第七条 各互联网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对接人,并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严格把关药品来源,建立药品追溯机制。依托自有平台从事药事服务的,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药品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检验报告等进行核验;依托第三方线上药品销售平台开展药事服务的,应对其进行资质审核,并做好有关药事服务的责任划分,建立必要的风险管控机制。

第八条 互联网医疗机构所发起或参与的药品学术推广「3」活动及信息是针对医药专业人士的。互联网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方可接受赞助或与医药药企「4」合作进行学术推广,但相关行为必须真实合理、合规合法。

第九条  互联网医疗机构可与第三方公益组织合作,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接受医药企业捐助,用于支持在线慢病管理、线上义诊等公益事业。

第十条 互联网医疗机构的药品目录应优先纳入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产品。建议互联网医疗机构不和有明确污点行为的医药企业合作。

第十一条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成员应以身作则遵守本公约,并倡议全行业成员加入本公约。对违反本公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本协会举报。协会在查证核实或者组织测评后,视情况给予内部警告、通报或在国内主流媒体公开谴责等处理。对情节严重者,将及时向有关监管部门举报。

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学术委员会为本公约发起机构,协会秘书处负责本公约的具体签署、实施及解释工作。本公约经三分之二理事会成员同意后即可生效,并由银川互联网+医疗健康协会向社会公布。同时,本公约将按照各级人大的立法工作进展、行业发展及国家监管部门有关政策的变化,及时对公约内容进行修订,修订内容经协会理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确认执行。

注1:本公约中所称的“药事服务”,是指各互联网医疗机构及其合作伙伴,在日常经营行为中,所涉及的药品采购、流通、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活动总称,涵盖线上药品销售、线上处方开具、药品线下配送等环节。
注2:本公约中所称的“互联网医疗机构药房”是指互联网医疗机构中自营或与其他商业伙伴合作,提供处方审核、调剂、邮寄、专业药学服务的组织或部门。
注3:本公约中所称的“学术推广”是指:医药企业将其药品在研究领域的研究成果和临床实践的最新进展,通过拜访、文章、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和渠道传递给医生。所有的学术推广行为都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上。药企赞助或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相应的公益事业不计入学术推广,但亦应以促进健康理念传播及医患和谐为原则。
注4:本公约中所称的“医药企业”是指: 包括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医疗零售企业、医药合同销售组织等在内的相关市场主体。


  • TA的每日心情

    2024-10-24 08:29
  • xyhxb628 发表于 2019-2-20 08:3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 TA的每日心情

    2024-7-26 17:37
  • xgy956956 发表于 2019-6-8 19: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适合个医疗单位,参考一下。

    临床药师网,伴你一起成长!微信公众号:clinphar2007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1、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
    2、请认真发帖,禁止回复纯表情,纯数字等无意义的内容!
    3、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