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的冷思考
为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药学学科发展,规范临床用药行为,提升药事服务能力,2017年7月1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药事管理转变药学服务模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共包括4个方面13项要求,针对4个方面要求我想直抒胸臆:
1.提高对药事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高度重视药事管理,推进药学服务模式的转变。
这条本身就表明了目前普遍存在对药事工作的不重视现状。特别是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药房从“利润点”变为“拖油瓶”,某些院长们对药学人员“如芒在背、如鲠在喉,必欲去之而后快”,天天琢磨怎么托管或者设法减其绩效工资。
药学人员的悲哀啊:以前是“以药养医”,以药养了他们几十年,现在形势变了,院长们开始翻脸了,没人养“药”了。这翻脸比翻书快多了!
药学人员更该深入地思考:为什么会这样呢?实际上,药品挣钱的时代,药学人员在医院的地位总体来说也不高,我们的工作属于劳动密集型的,没太多技术含量,也很容易被取代。现在真得赶紧转换观念及时转型了,赶紧找好自己能生存的市场比找院长更有意义。
2.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要求各地加强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建设,建立药师激励机制,发展临床药师队伍。
路漫漫其修远兮,只能求索:能力建设需要时间,药师激励机制明显不足啊,想发展临床药师队伍但院里又不给人啊,现在是“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
当务之急是设立药事服务费,不挣钱不行呀,同志们一定要清楚啊。别说在医院了,就在家里,两口子一个挣钱多一个挣钱太少,那在家庭中的地位都会明显不同啊。
3.规范临床用药行为,包括落实制度规范,加强处方审核调剂,加大处方点评力度,做好用药监测和报告。
这可不是药师个人的事啊,临床用药行为是否规范,那涉及到管理者、职能部门和医生等多方面,而实际上有些地方就是让药师在那点评,很多时候点评做了,没有效果。实际上,院长是在那权衡:既要规范用药,还要确保医院总收入每年要有所增长,还要稳定医生队伍,还要……。你都不真管,药师咋管?还叫药师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有些问题可以反馈,有些反馈了也没用啊。
4.提升科学管理水平,要求各地创新药事管理方式,推行信息化管理,鼓励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鼓励开展特色中药服务。
期待创新模式的推广让大家借鉴借鉴。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也赶紧收费(针对药品零加成的做法我就憋回去不说啥了,但别忘了药品的储存及管理成本本身也不低呀)。
一提信息化就憋闷,合理用药管理软件主要的使用者应该是药学人员,但是不征求药学人员意见,直接买回来个非主流没有市场的破产品,光便宜有屁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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