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床药师网(linyao.net)免责声明
禁止发布任何可能侵犯版权的内容,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侵权后果;提倡文明上网,净化网络环境!抵制低俗不良违法有害信息。
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
前沿
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之一。临床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是衡量医疗工作质量的重要内容。合理使用药物、提高药物治疗效果问题日益受到广泛重视,临床药师在临床药物治疗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2002年以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发了《医院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法规文件,明确提出了逐步实行临床药师制的发展目标和规定。2005年,我部发文并组织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试点,对临床药师培养的专科设置、业务目标、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培训方式、培训经费、质量保证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实践与研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为进一步推进临床药师制度的实施,促进临床药学人才培养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在近年来我部临床药师培训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 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临床药学人才培养的规律,立足于我国卫生工作的基本国情,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民众健康服务的方向,将开展临床药师培养工作作为深入医疗机构改革、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要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为民众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的药学服务。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兼顾,多层次培养临床药学人才,在为二级、三级医院培养临床药师的同时,注意面向基层,培养基层医疗机构所需的事宜药学人才;坚持卫生行政部门主导,发挥医疗机构、社会组织和高等学校的作用;坚持长远规划,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加强临床用药实际能力的培养 ;坚持以地方为主,因地制宜,探索创新,积极推进。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大部分省、区、直辖市完成临床药师岗位培训,为医疗机构实施临床药师制建设提供必要的临床药学人才。具体目标是:三级医院配备不少于12名临床药师,二级医院配备不少于6名临床药师,一级医院2名全科临床药师,其他医疗机构有1名经过培训的全科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开展药学服务,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与医师、护士合作共同保护患者用药权益。东中部地区以上城市及有条件的县市和西部地区省会城市及有条件的地级城市加快发展,力争在3-5年内取得明显进展。
二、 推进临床药师培养体系建设
(四)制定规划。各省级卫生行政卫生部门要组织调查研究,掌握本地区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情况和临床药师的需求,科学制定本地区临床药师培养规划,合理安排培训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以药学专业毕业后临床药师的岗位培训为主,以临床用药能力培养为重点。使学员经过培训,具备独立开展临床药师工作,参与临床用药工作的能力。临床药师的岗位培训一方面为高等学校的药学教育改革疏通渠道,引导药学教育的改革发展;另一方面,为临床药师的继续教育奠定基础,完善临床药师终身教育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应积极探索毕业后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逐步建立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体系和培训制度。
(五)组织管理。临床药师的培养以地方为主规划实施。卫生部组织宏观指导,包括培训的专科设置,制订各临床专科及全科药师培训指南、制订培训基地和带教师资标准,规定培训对象条件、考试考核办法等,并对中西部地区给予支持。卫生部将委托中国医院协会培训业务管理工作,具体日程工作的安排与运作由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承担。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本省范围内统筹规划和管理临床药师的培养。注意转变工作职能,发挥相关社会团体组织作用,依靠社团组织加强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要成立临床药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负责培训管理工作。
(六)遴选和建立基地。临床药师培训基地以具备一定条件的医院为主体。培训基地应由医院申报,专家委员会评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公布。
申请作为临床药师岗位培训基地医院应具备的条件:医院领导重视,医院已具备有开展临床药师工作,即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合理用药的经验,并取得较好效果,具有符合带教要求的师资力量,具有必要的工作基础和环境条件,重视临床药师人才培养工作,提交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
培训基地实行滚动式管理。根据培训工作进展、监督检查评估的结果,以及培训效果等情况,及时调整培训基地、培训专科和培训规模。
(七)师资队伍。培训基地按照批准的专科成立临床药师带教指导组。每个带教组由一名临床药师和一名临床医师组成。每个带教组带2名学员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临床药师培养实行带教导师负责制。加强临床药师带教师资学习班,进行带教内容和方法的培训,提高带教能力。
带教临床药师的条件:临床药学专业或药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直接参与临床药物质量的工作的经历;专职承担临床药师工作,与住院医师一样每周在临床工作4.5天以上;在带教临床专科工作二年以上;熟悉带教临床专科5种以上疾病治疗;掌握100种以上带教临床专科药物的专业知识和遴选应用能力;具有与医师、患者的沟通能力;具有必要的带教经历和能力;具有带教的时间和精力。
(八)培训对象。临床药师岗位培训的对象是在职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条件是:临床药学或药学专业本科毕业或药师职称,药学基础知识扎实,热爱临床药师工作,积极向上,善于学习;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结业后从事临床药师工作。为社区或农村基层培养的临床药师可从药学专科学历的人才中选择。
(九)培训内容。根据临床用药的实际设置专科,分专科制定培训指南并组织实施。注重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的需要,加强抗菌药物、基本医疗机构药物合理应用培训。以学习临床药师的工作模式、方式、方法为重点,为以后的参与临床用药和专业发展奠定基础。
(十)培训方式。采取临床进修的方式,全脱产学习一年,全年实际工作日不少于48周。培训期间,以在带教师资的指导下,参与临床用药实践为主要培训方式。每周从事临床药物治疗实践不少于4.5天。学员在临床药师的带领下,参与临床问诊、查房,参与病例讨论,治疗药物遴选应用,实施药学查房和监护,书写药历,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掌握提高临床药物治疗的能力,学会临床药师的工作方法。要在培训计划、时间安排、工作模式、带教过程、监督考核等环节认真落实能力培养的要求。
(十一)业务培养目标。通过为期一年的临床药师岗位培训,在业务能力上达到如下目标:1.学会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阅读和分析本临床专科的药历,掌握100种以上常用药品的药学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并能应用于临床药物治疗;初步具有发现、解决、预防用药问题的能力;2.学会与患者、医务人员沟通的技能;3.初步具有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与评价的能力;4.初步具有提供药物信息咨询和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的能力;5.具有对患者进行临床用药教育的能力。
(十二)质量保证。合理确定培养规模,每个带教组指导学员不超过2人。由卫生部临床药师指导委员会统一制定培训手册,教学药历格式、考核手册,制定考核办法,提出考核内容和要求。各培训基地应严格培训过程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检查培训过程和培训模式,以评价临床合理用药的能力实际工作能力考核为主。考核工作由省级临床药师培训专家指导委员会组织实施。学员完成培训过程、考核合格者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培训合格证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培训合格的临床药师名单。
(十三)专业指导。卫生部通过中国医院协会建立临床药师专家指导委员会,由卫生行政部门、药事管理和药学教育专家、临床医学专家和药学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培训模式、考核标准,负责培训工作指导,开展调研、组织经验交流、培训师资,监督检查,考试考核。编制实用性强、以案例分析为主的培训教材。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应成立相应专家指导委员会,指导本省的临床药师培训工作。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