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立医院始建于1897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和预防保健、指导基层等任务于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院。作为卫生部首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试点单位,我院医院领导十分重视临床药师的培训工作,严格制定并执行带教老师、学员标准,新建国内一流的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现已成为培养高层次临床药师的重要平台,受到卫生部专家的好评。我院于2006开展临床药师培训工作,四年来圆满完成培训任务。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方案有关规定要求,现开始招收第五批暨2010年度培训学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一年临床药师规范化培训,能够了解专科常见疾病的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药物治疗;对相关实验室检验和器械检查的报告具有初步阅读和分析能力;具有专科常见疾病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和评价的能力,能够预防、发现、解决潜在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并能陈述理由和记录;熟练掌握专科常用药品,具有药物选择、临床应用、判断药物疗效和药物不良反应能力;具有与患者、医师及护师交流沟通的能力;具备在今后可持续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方式 1、临床实践培训 在指定临床专业科室临床带教老师和临床药学带教老师共同指导下,直接参与临床医疗活动,包括参加临床专科医疗工作、专科查房、教学查房、疑难危重病例查房和病例讨论,学习专科医生选择药物的方法,与专科带教老师共同讨论专科合理用药的问题,积累专科用药经验。 2、理论培训 采取①集中授课:由山东大学药学院优选课程及授课人员进行集中授课;②由基地临床专业科室高年资教授或主任医师进行专题讲座;③由带教老师教授临床专科用药经验,共同讨论病例,交流学习经验;④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训练,实验室技能训练。 三、招生对象及要求 高等院校药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药师或以上职称,药学基础知识扎实,热爱临床药师工作,积极上进,善于学习;在医疗机构药学部门工作2年以上的优秀药学工作人员,自愿从事并热爱临床药学工作,能确保培训学习时间。 (一)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全日制脱产学习和工作;
(二)心理素质好,有较强的医、护、患沟通能力与协作精神;
(三)单位推荐与自愿报名相结合,选送单位能保证学员的培训学习时间,并在培训结束后保证其从事临床药学、参与临床用药工作;
(四)以从事临床药学工作者优先。 四、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一)报名时间:截止至2010年2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所需材料:《山东省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一式二份,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一份。 五、招生录取
(一)招生专业:抗菌药物2人、肿瘤化疗2人;
(二)招录程序:申请报名——书面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参加规定内容的考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学员《录取通知书》将通过信件邮寄至学员工作单位。 六、考试形式及时间
考试以开卷形式进行,2010年3月7~12日前将考试题目通过e-mail发至申请学员个人邮箱,答题要求另附。 七、其他 本期培训时间为一年,根据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有关规定,学员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培训费。 联系人:王贞
电话:0531-85186302
传
真:0531-85186449 E-mail:sphcph@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五路324号,山东省立医院教育处 邮政编码:250021 附:山东省立医院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学员申请表
山东省立医院教育处
二零一零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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