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0-10-6 1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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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根据药品不良反应评估结果,国家食药总局发布关于修订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公告,要求对含可待因药品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儿童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等项进行修订。其中,禁忌一项修订为,12岁以下儿童禁用含可待因药品。
可待因是一种存在于罂粟中的生物碱,属鸦片类药物,可从鸦片中提取,也可用化学方法由吗啡制造。有止痛、止咳和止泻的药效。
可待因是列入《联合国1961年麻醉品单一公约》中表II规定管制的10种成瘾性较低麻醉药品之一。具有较好的镇咳、镇痛作用,其复方制剂在临床上广泛应用。90年代以来,我国研发了一些可待因复方制剂,包括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等,这些可待因复方制剂较好地满足了国内的医疗需求。但从1997年开始,我国少数地区出现了个别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的滥用问题。为此,1998年5月25日已将所有含可待因止咳口服溶液列入处方药管理。2015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将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液体制剂(包括口服溶液剂、糖浆剂)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
专家介绍,可待因属于中枢镇咳药,是通过延髓中的咳嗽中枢起到迅速止咳的作用,可待因被吸收进入体内后,可在体内代谢为吗啡、去甲可待因及其他代谢产物。不恰当的使用,可能会导致吗啡过量的症状,例如成瘾、极度嗜睡、意识混乱、呼吸变浅,甚至危及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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