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0-8-25 2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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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药师培训招生条件的补充说明
关于临床药师培训招生标准问题,自试点工作起,相关培训文件中均有规定,随着临床药师培训工作的规模不断扩大,各培训基地反映在招生工作中遇到一些问题,比较集中的反映是由于高等院校专业设置原因,医院药师的学历背景比较复杂,对报名学员的专业学历判定方面出现一些困扰,同时提出对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历条件能否设置一个过渡期。
为明确招生标准,保证招生质量,现就部分基地医院提出的招生中学历要求及相关问题做补充说明如下:
一、培训大纲中对“培训对象”要求规定报名学员应为“高等医药院校”毕业,系指报名学员接受学历教育的学校应为教育部正式批准的高等医药院校药学院(系)。
二、关于“培训对象”中要求报名学员应具有“药学专业”学历教育,应把握以下要点:
(一)本科学历专业应依据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中专业类代码分类判定,截止2019年前(含2019年)具有药学类本科学历教育的符合招生条件,专业类代码分类如下:
1007 药学类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TK 临床药学
100704T 药事管理
100705T 药物分析
100706T 药物化学
100707T 海洋药学
(二)具有在以上药学类项下的临床药学、药学、药物制剂等三个专业的本科学历的报名学员应优先录取;自2020年起,除药学、临床药学两个专业以外的其他药学类专业不再作为临床药师培训招生对象。
(三)第一学历为药学专科,最高学历为药学本科(及以上),且已经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名学员应予录取。
三、关于临床药学专业学历背景的报名审核请注意把握以下要点:
(一)临床药学专业本科(五年制)毕业,在医院工作满1年可进入临床药师通科培训。
(二)临床药学科学学位硕士、临床药学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进入临床药师通科培训。
(三)药学专业学位(临床药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直接进入临床药师专科培训。
四、凡报名学员本科学历为非药学类本科专业、在研究生(硕士、博士)阶段接受药学相关专业教育的,录取时请把握以下要点:
(一)本科学历为非药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药学类专业,报名参加通科培训时需取得具有药学专业药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本科学历为非药学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为药学类专业,报名参加专科培训时需取得中级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通过中级药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五、对报名参加通科培训的学员学历要求与参加专科培训的学历要求有区别,特别是对来自县及县以下医院的报名学员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具有高等医学院校药学院(系)药学专科学历,可予录取。
(二)经通科培训后继续参加专科培训时,按照专科培训招生条件执行。
六、高等中医药类院校中药学院系中本科培养目标为西药药学专业、目前在医院工作已经取得药师系列技术职称的,可以按照上述要求录取;高等中医药类院校中药学院系中本科培养目标为中药学类专业的,不是本培训项目的培训对象,不应录取。
随着临床药师培训规模的日益发展,招生工作中可能还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请各培训基地及时反映,专家委员会将对相关问题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中国医院协会临床药师工作专家委员会
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
2016年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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