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基层雾化“三大纪律”2016-06-22 王树平 [url=]村医之家[/url]
1严格掌握雾化治疗的适应证与禁忌证
雾化治疗的功效主要有消除支气管炎症和水肿、解痉、稀释痰液和帮助祛痰。其适应证及禁忌证如下。
适应证
①手术气管内插管或气管切开术后,目的是湿化气道;②上呼吸道急性炎症;③支气管哮喘急性发作或维持治疗;④肺气肿、肺心病合并感染痰液黏稠,排痰困难,或有支气管痉挛呼吸困难者、支气管扩张症感染、肺脓肿等痰液黏稠不易咳出者等。
禁忌证
①急性肺气肿;②支气管哮喘患者不宜用超声雾化,由于较多雾粒进入肺泡,过饱和的雾液可引起支气管痉挛而使哮喘症状加重;③对雾化药物过敏者等。
2雾化给药治疗的药物选择要适宜
常用于雾化治疗的药物
糖皮质激素 是当前治疗支气管哮喘最有效的抗炎药物。可有效缓解哮喘症状,改善肺功能,控制气道炎症,减少急性症状发作次数以及降低死亡率。雾化吸入糖皮质激素应选择专门的吸入性制剂,如国内药物有布地奈德,进口药物有丙酸氟替卡松等。
支气管舒张剂 是哮喘和慢阻肺患者预防或缓解症状所必需的药物,吸入治疗为首选的给药方式。常用药物有β受体激动剂,如沙丁胺醇溶液或特布他林雾化液(SABA)等,以及抗胆碱能药物,如异丙托溴铵或复方异丙托溴铵雾化溶液(SAMA或SAMA+SABA)等。
黏液溶解剂 比如α-糜蛋白酶和盐酸氨溴索,可调节呼吸道上皮浆液与黏液的分泌;刺激肺泡Ⅱ型上皮细胞合成与分泌肺泡表面活性物质,维持肺泡的稳定;增加呼吸道上皮纤毛的摆动,使痰液易于咳出。
鉴于超声雾化可使雾化液体加热至蛋白酶变性,不推荐用超声雾化给药方式,宜用喷射雾化给药。但也有人认为,无论是α-糜蛋白酶还是盐酸氨溴索,都没有证据表明可以让相关患者受益,反而有可能加重气道高反应性。
抗生素 常用的有喷他脒,用于治疗肺孢子虫肺炎(PCP);妥布霉素,被批准用于慢性呼吸道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的囊性纤维化患者,其目标是治疗或预防铜绿假单胞菌早期定植,维持目前肺功能状态及减少急性加重发作次数;两性霉素B雾化吸入可预防及治疗移植患者气道真菌感染,具有局部浓度高、针对性强及全身不良反应小等优点,但FDA未批准作为雾化使用,仍以静脉和口服用药为主。
气道湿化剂 蒸馏水、0.45%盐水或生理盐水。亦可作为雾化药物的稀释剂。
不推荐用于雾化的药物
地塞米松 结构上无亲脂基团,水溶性大,难以通过细胞膜与糖皮质激素受体结合而发挥作用;肺内沉积率低,气道内滞留时间短,难以通过吸入发挥局部抗炎作用;半衰期长,容易体内蓄积,对丘脑-垂体-肾上腺轴的抑制作用增强,故不推荐使用。
庆大霉素 由于其分子中含多个羟基和碱性基团,属碱性、水溶性抗生素,在碱性环境中呈非解离状态,作用效果好。而脓痰的酸性和厌氧环境常影响氨基糖苷类的抗菌活性。此外,庆大霉素还能对气道黏膜产生刺激作用,引发炎性反应,而气道内炎性细胞及介质聚集,可导致继发性自由基损害;对气道黏膜产生毒性,使气管黏膜上皮表面黏液纤毛清除功能受损。
茶碱 对气道上皮有刺激作用,不推荐用于雾化吸入治疗。
中药注射液 疗效的可靠性及安全性均有待验证,不推荐使用。
3雾化给药治疗的细节需掌握
●一般而言,超声雾化和喷射雾化每次雾化吸入时间均不应>20 min。
●雾化给药应预防呼吸道再感染,要加强口、鼻、咽的护理,还要注意雾化器、室内空气和各种医疗器械的消毒。
●雾化有增加呼吸道阻力的可能。当雾化吸入完后,有些患者的呼吸困难可能反而加重,此时除警惕肺水肿外,还可能由于气道分泌物液化膨胀,阻塞加重导致。因此,咳痰能力差的老人和小孩须谨慎,雾化吸入治疗前或后最好吸痰。
●雾化一次所用液体量不宜过多,尤其是患儿,液体用量过大有引起肺水肿或水中毒的可能。
●给哮喘患者特别是婴幼儿面罩氧气雾化吸入时,由于面罩的溢气孔太少,二氧化碳不能溢出,患者实际上在面罩中重复呼吸二氧化碳,其血中PaCO2 迅速上升,可能导致急性呼吸性酸中毒,哮喘病情加剧,所以雾化吸入时间不宜超过5~10 min。
●雾化吸入激素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对口腔、咽喉的局部作用,如声音嘶哑、霉菌感染等,所以用药后应及时漱口。
●在氧气雾化吸入过程中,注意严禁接触烟火及易燃品。
作者:王树平(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药剂科)排版:刘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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