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ESC急性肺栓塞诊断和治疗指南药师关注要点 与 2008 年版相比,该版最新焦点为:维生素 K 拮抗剂(VKA)的启动治疗,新型直接口服抗凝剂对静脉血栓栓塞症的治疗和二级预防,中危患者再灌注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等的正式治疗推荐。 一、肺栓塞的临床严重程度分类 基于肺栓塞早期相关死亡风险的估测,定义为住院期间和30 天肺栓塞相关的死亡率。出现休克或持续低血压(SBP<90mmHg,或SBP下降≥40mmHg,持续 15 分)则疑似或确诊高危肺栓塞,不出现则为非高危肺栓塞。 二、急性期药物治疗 批准用于肺栓塞治疗的肝素和磺达肝癸钠
1、合并休克或低血压肺栓塞患者(高危):
(1)启动静脉普通肝素抗凝治疗不必延迟(ⅠC)。 (2)溶栓治疗(ⅠB)。 (3)溶栓禁忌或失败的患者,推荐手术肺动脉栓子清除术(ⅠC)。 2、不合并休克或低血压肺栓塞患者(中危或低危): 注射用抗凝剂和 VKA 的联合抗凝治疗: (1)肺栓塞高度或中度临床可能性患者,诊断过程中推荐启动注射抗凝治疗,不必延迟(ⅠC)。 (2)对多数患者,推荐 LMWH 或磺达肝癸钠为急性期注射抗凝治疗的方式(ⅠA)。 (3)推荐 VKA,与注射抗凝治疗同步进行,使INR 达到目标值 2.5(范围 2.0–3.0)(ⅠB) *新型口服抗凝剂治疗: (1)作为注射抗凝剂与 VKA 联合抗凝治疗的替代治疗,推荐以下药物抗凝治疗(ⅠB)。 利伐沙班(15 mg BID持续 3 周,随后 20 mg QD) 阿哌沙班抗凝治疗(10 mg BID持续7 天,随后 5 mg BID) 达比加群酯(150 mg BID,而≥80 岁患者或合用维拉帕米者 110 mg BID) (2)严重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不推荐使用新型口服抗凝剂(肌酐清除率<30 mL/min 不推荐利伐沙班、达比加群酯、依杜沙班,肌酐清除率<25 mL/min 不推荐阿哌沙班)(ⅢA)。 *再灌注治疗: (1)无休克或低血压的患者,不推荐常规直接静脉溶栓治疗(ⅢB)。 (2)中-高危患者,推荐严密监查,早期检测血流动力学失代偿,及时启动补救性再灌注治疗(ⅠB)。 (3)中-高危肺栓塞患者,出现血流动力学失代偿的临床迹象,应该考虑溶栓治疗(ⅡaB)。 (4)中高危患者,如预期溶栓后出血的风险高,可以考虑手术肺动脉栓子切除术(ⅡbC)。 (5)中高危患者,如预期溶栓后出血的风险高,可以考虑皮导管治疗(ⅡbB)。 三、肺栓塞后抗凝治疗持续时间推荐: (1)继发于短暂(可逆性)诱发因素的肺栓塞患者,推荐口服抗凝治疗 3 个月(ⅠB)。 (2)不明原因肺栓塞患者,推荐口服抗凝治疗至少 3 个月(ⅠA)。 (3)不明原因肺栓塞首次发病以及出血风险低的患者,应考虑延长口服抗凝治疗(ⅡaB)。 (4)不明原因肺栓塞第二次发病的患者,推荐无限期抗凝治疗(ⅠB)。 (5)如果需要延长抗凝治疗,作为 VKA 的替代治疗,应该考虑新型抗凝剂(ⅡaB)。 (6)拒绝服用或不能耐受任何抗凝剂的患者,作为深静脉血栓栓塞症二级预防的延长治疗,可以考虑阿司匹林(ⅡbB)。 (7)肺栓塞合并癌症的患者,起初的 3-6 个月内应该考虑体重调整的 LMWH 皮下注射(ⅡaB)。 (8)肺栓塞合并癌症的患者,应该考虑无限期或直至癌症治愈的延长抗凝治疗(起初 3-6 个月后)(Ⅱ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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