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2024-12-5 2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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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落实药事服务费是将隐含在药品加成中的药师技术价值剥离出来,药师的技术价值将得到具体的体现和量化。
医院药师在保障用药安全、有效以及节约医药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最近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中,已陆续取消药品加成,却并未出台药师服务收费的配套政策,各地陆续发布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相关文件中,也未能体现药师为患者实施专业医疗服务的劳务价值。因此,医院药学从业人员服务价值体现存在政策空白,这必将影响我国医院药学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30万余医院药师及医院药学部门将何去何从?
由于药师服务不能收费,药剂科(药房)无经济收入,有些医院院长认为药剂科已经成为医院的“累赘”,拟将整个药剂科(药房)全部委托医药商业(或物流)公司管理。但这种方式存在如下的诸多弊端:
1.药剂科(药房)整体委托第三方管理在国际上无先例。即使在发达国家,医院虽可能不设门诊药房,但必定设有为急诊药房和住院药房,药剂科(药房)作为医疗体系的重要部门行使着保障医疗机构安全、合理用药的重要使命,从未被委托和允许商业化。药剂科(药房)托管模式经过实践已经证明不能确保医疗过程中的用药安全、有效、经济,更为麻烦的是,使用药品一旦出现问题,责任主体无法确定,公众利益必将受损。
2.药品质量和临床药品供应得不到保障。众所周知,商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不愿提供利润少或无利润的药品。如果托管,医院药品供应将得不到保障,而且药品从公司进入药库直到药房都是公司一手操纵,在缺乏院方监管的情况下无法保证药品质量,容易出现漏洞。
3.不利于药师队伍的长足发展。现代医疗工作模式是一个团队工作的模式,只有医师、药师、护士等专业技术人员协同工作,发挥各自的专业技术,承担各自相应职责,才能保证医疗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医院药师在药品遴选、药品质量管理、处方和医嘱审核、特殊药品管理、药品不良反应观察和规避、药物治疗方案制定、患者用药咨询和健康教育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药师的培养需要高等药学教育和较长时间的实践培训。药剂科一旦被公司托管,多年来国家培养的药师将失去其作用,药师队伍也会土崩瓦解,国家相关政策方针和业务培训难以贯彻落实,药剂科(药房)将失去在医院工作中应有的功能和职责。
4.不合理用药问题不会解决,药品使用量不会降低,国家和公众得不到真正的实惠。药师是合理用药的贯彻者、实施者和监督者,是安全、合理用药的最后一道守门神。医改中取消药品加成,目的是理顺医疗服务收费,改变“以药养医”模式。但如果将药剂科(药房)托管,临床用药失去药师的有效监管,不合理用药问题将可能更加严重,药品使用量将会不降反升。
因此,我们坚决反对个别地区和医院,实施这种不负责任的药剂科(药房)托管模式,并代表30余万医院药师,提出以下两点建议:
理顺医疗服务收费体系,落实药师服务收费,体现药师在医疗服务中的价值。
理由如下:
1.中央宏观政策支持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9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了“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逐步改革以药补医机制。通过实行药品购销差别加价、设立药事服务费等多种方式逐步改革或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同时采取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等措施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文件已经提到药师服务收费问题。
2.增设药事服务费符合国际惯例
为药师服务支付报酬是国际通行的做法,这是因为药师在保障药物治疗有效性、安全性以及节约医药资源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美国的研究表明医院药师的干预使平均住院日减少,住院死亡率降低,同时降低医疗费用,美国公众也认为药师是最值得信赖的药学信息来源。药师在医疗服务体系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因此,药师服务收费是一个符合国际惯例、值得期待的重要举措。
3.体现药师劳动的技术价值和药师职业的社会价值
药师是医疗团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员,在医疗服务体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为药师服务支付报酬是一种国际通行的普遍作法。尽快落实设立药事服务费,可体现药师劳动的技术价值和药师职业的社会价值,有利于调动药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药师作为安全、合理用药最后一道保障的重要作用。对于患者和国家医保支出,可以大大减轻因多开药、开高价药带来的负担。因此对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真正落实医改增进人民健康水平的终极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进一步统一认识与完善相关政策,促进医院药学行业健康发展。
1.国家及政府有关部门应统一认识,正确理解药事服务费的概念和内涵。
作为国家医疗改革中提出的一项重要内容,不同的部门和地方对药事服务费的概念、内涵及作用有着不同的理解,而且现今一些观念和做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甚至导致严重的误解,如将药事服务费理解为医师处方费等。药事服务费国外一般称为调剂费(dispensingfee),也有称为药师服务费(pharmacist servicefee)、药师专业服务费(pharmacist professional fee)。但药事服务费绝不是处方费。处方费是指医师开处方收取的费用,在我国并没有处方费这一收费项目,而是包含在支付给医师的挂号费和诊疗费中。药事服务费是药师提供药学服务收取的费用,具体项目应该在已有肠外营养制剂、化疗药物等特殊处方审核、配置费基础上,增设普通处方(医嘱)审核、调配费,麻醉药品处方(医嘱)审核、调配费,临床药师服务费(按床日计),药品不良反应观察处置费,患者用药教育咨询费等。
2.加快药师立法步伐,建立药师规范管理制度
国家及政府部门应尽快出台药师法,明确药师法律地位、职责权利和义务,从法律层面保障药师的社会地位,并为落实药事服务费提供法律依据。
收取药师服务费可使医院药师通过技术服务实现自身价值,不但有利于提高药师业务素质,而且有利于通过参与制定药物治疗方案、审核处方以及患者用药教育,保障用药安全有效,降低治疗成本。
3.尽快确定基本药学服务内容,制定服务考核标准
为了使药师服务收费能顺利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医院药学服务规范指南,确定药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服务内容,并设定考核标准,对每项服务进行量化。我专业委员会作为中国医院药师的学术组织,义不容辞愿意承担标准制定工作。
4.政府及医院应加强对药剂科(药房)建设的投入,提高药师业务能力,真正发挥药师作用。
政府应加强针对药学技术人员的教育投入和针对药学服务技能发展的扶植力度,确保药师履行其职责的技术和技能。
总之,尽快落实药事服务费是将隐含在药品加成中的药师技术价值剥离出来,药师的技术价值将得到具体的体现和量化。
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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