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iffwanglei 于 2016-1-12 23:29 编辑
今天读了 凌曦 的帖子《临床药师是炮灰吗》,文章链接http://www.clinphar.cn/thread-326737-1-1.html。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我很有感触。结合我个人的工作经历,我认为 药师不用当炮灰。
为什么?
文章中的观点认为,辅助用药的定义都是各医院自己制定的,目前国家没有相关的管理政策,在此情况下,辅助用药谁去管?药师吗?医院会让你管控啥?
我始终认为,要管控一种处方行为,只有在含确切标准政策出台后、并且国家相关部门下了决心去抓,而且这种决心能够落实到医院管理层,才是保障其能够实施的最可靠前提。如果只是说说,就让我等药师去管控,我只能“呵呵”。这种情况下,药师的管控行为,恰如冲向大风车的堂吉诃德,虽然可敬,但不会有效果。
药师,只能在政策允许、领导支持的前提下开展相关管理的辅助工作,注意,是辅助哦。
更何况,处方点评是药剂科一家的事吗?
君不见,在2015版《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明确指出了,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学、药学、临床微生物、医疗管理等多学科、多部门技术及管理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抽查点评。对不对?
所以,具有对用药进行管控职能的处方点评,必定是院级行为,只有这种级别的点评,才能对处方行为产生管理效应。
所以啊,同仁们,不要往自己身上揽责任。如果您的处方点评只是临床药学室的几位药师的辛苦工作,产生啥结果,你们上交医务部门就好了。医院究竟有没有下决心来抓工作,没有的话,你就听听可以了,你就做好自己工作就可以了。
而如果真有机会参与医院级别的点评,那就有理有据地、充分地表达我们的意见就可以了,如果大家都不认同,至少院里会掌握这个情况,也会为我们背书。要知道,抗菌药物现在管理的情况不错,也不全是咱们管出来的,主要还是卫计委压出来的。你们忘了卫计委官员约谈了多少院长了?你们忘了一票否决了?总而言之,不管干什么,我们药师只要“依托政策、顺势而为”就可以了。
再啰嗦几句吧,2010年后,全国进行了好几轮的抗菌药物专项管理工作,我就根据相关标准,整理出自己医院的情况,每月上报,比如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的规范问题,比如门诊处方用药的一些不合理现象,这个资料我是不对其他科室公开的。我整整做了3年,期间有临床医师无意中在医务部门翻到了我上报的资料,就气急败坏地找我理论,我不慌不忙地拿出相关政策标准,一条一条地告诉他们错在哪里,当他们无话可说时,我就安慰说,这是医务处安排我做的,标准是国家定的,兄弟我水平有限,只好死抠条款,您要有啥权威标准和这些不一样,可以告诉我,我学习学习,学习完一定改,他们就无趣地回返了。此后临床、门诊该怎么错还怎么错,我就该怎么做还怎么做。而后来医院要搞等级评审,对照标准一看,哎呀呀,尽然有这么多不规范现象,然后医院就开始整顿,用的就是我的资料,有针对性的对各个科室提出改进意见。现在情况都好了,各科室用药规范了不少,我的工作条件也改善了不少,借着医院大抓管理的东风,我的电脑上装载了病历评审系统,我从此不用苦逼地去手动翻资料,并且我还可以每周有半天时间搞这些工作,不用太占用自己下班时间。
所以,结合个人经历,我觉得我们药师可以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我们应完成的工作,至于医院用不用,那不是我们可以左右的事情,他们不用,我们也不用急吼吼冲锋在前,但是我们不需要丧失信心,努力做吧,做了就会有收获,至少我们知道其所以然,知道真要抓工作了该怎么抓,这不是很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