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药科大学与陆军总院联合举办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招生简章 为了加快临床药学人才队伍培养,促进临床药学学科发展,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沈阳药科大学和沈阳军区总医院国家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拟联合举办第二期临床药学、药事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一、 招生对象和规模
热爱临床药学专业;
在医院药学岗位工作2年以上的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士学位者;
定额20名,额满为止。
二、 报名截止时间
2009年10月30日。
三、 申请与录取
1、填写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起寄至沈阳军区总医院药剂科临床药学室(110016); 2、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学员在报到时还需递交学历证书原件审核。 四、 学制与学习时间
学分制,学期18个月(2009年10月-2011年4月)。
五、 教学方式
在职学习,每月一次(最后一周周四至周日)集中授课(实习);
采用理论学习、专家讲座、临床实践和病例讨论相结合的方式。
六、 学费
每名学员2万元(不含教材等费用);
申请硕士学位者,答辩前尚需另外交0.8万元。
七、 证书与学位
修满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结业者,通过国家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可按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核申请临床药学或药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
八、 联系方式
Tel:024-28851126 Fax:024-28856205
Email: fanrong1979@163.com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83号(110016)
沈阳军区总医院药剂科 临床药学室 收
联系人:肖江宁(13309881456)、陈菡(13309887512)、张佳音(15309885985)、樊蓉(15309880479)
沈阳药科大学联系人:刘丽华(024-23986093)
沈阳药科大学与沈阳军区总医院临床药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申请表
沈阳药科大学研究生处 沈阳军区总医院国家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 2009-0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