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
1、定 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表明持证人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的注册资格,还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注册,取得《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持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2、工作场所:医药流通领域为主
3、管理机构:药监行政部门
4、工作职责:
(1)执业药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以对药品质量负责、保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为基本准则。
(2)执业药师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药品研究、生产、经营、使用的各项法规及政策。执业药师对违反《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规的行为或决定,有责任提出劝告、制止、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3)执业药师在执业范围内负责对药品质量的监督和管理,参与制定、实施药品全面质量管理,对本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4)执业药师负责处方的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治疗药物的监测及药品疗效的评价等临床药学工作。
临床药师(Clinical pharmacist)
1、定 义:是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具有一定临床医学、医疗文书、药物治疗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促进药品合理使用,保护患者安全用药的药学专业人才(吴永佩老师)
2、工作场所:医疗机构
3、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
4、工作职责:
(1)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直接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工作,审核用药医嘱或处方,与临床医师共同进行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护;
(2)参与日常性医疗查房和会诊,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和病案讨论,协助临床医师做好药物鉴别遴选工作。在用药实践中发现、解决、预防潜在的或实际存在的用药问题。对用药难度大的患者,应实施药学监护、查房和书写药历;
(3)根据临床药物治疗的需要进行治疗药物的监测,并依据其临床诊断和药动学、药效学的特点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4)指导护士做好药品请领、保管和正确使用工作;
(5)掌握与临床用药有关的药物信息,为医务人员和患者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用药信息及咨询服务;开展合理用药教育,宣传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6)协助临床医师共同做好各类药物临床观察,特别是新药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并进行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和反馈工作;
(7)结合临床药物治疗实践,进行用药调查,开展合理用药、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的研究。
联 系:二者工作的目的其实都是一个——更好的促进合理用药。目前很多医院的临床药师都有执业药师证书,有的地区承认执业药师证书为中级职称,等同于主管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