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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吃回扣背后有多少患者被“吃错药”
2014-11-20 07:48:22 | 来源:健康报 |
罗志华(医生)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医院肿瘤内科主任闫秀云,加大处方药“岩舒”的使用量,收受医药代表给予的回扣款73万余元。记者15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闫秀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11月16日《北京青年报》)
73万余元回扣款,10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些数字摆在面前,你会作何感想?绝大多数人或许只会痛恨这位主任,认为她咎由自取、罪有应得。然而作为一名医生,笔者看到的却是这73万余元回扣款背后,还隐含着对患者的巨大伤害。
从调查的结果看,每支药收回扣7元~8元,73万余元回扣需要使用1万只左右的“岩舒”。笔者通过网络检索了这家医院的肿瘤内科,发现这个科室只有40张床位。这说明,在她收取回扣的2007年7月至2012年9月间,这5年多的时间里,平均每张床位要用250支“岩舒”,每年每张床用此药50支。这样一算,就形成了一个很直观的印象,在这个科室住院的患者,可能无一幸免地用了这种药。
是什么药如此受患者欢迎?这不过是一种学名叫“复方苦参注射液”的中成药而已,只起辅助治疗作用,并不普遍适用于所有患者。对于患者,是花钱买来的伤害,是沉甸甸的却又容易被忽视的代价。某种意义上讲,每一位被加大用药或被“吃错药”的患者,都有向这位主任索赔的权利。
因此,这一案例除了适用受贿罪外,是否还可以因违反《处方管理办法》和《执业医师法》当中的条款,来数罪并罚,或者考虑到其对患者健康甚至生命的危害,将其定性为一种危险行为,划归需要从重处罚的范畴,也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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