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牛人论文造假看学术不端
2014-11-11 15:40阅读:205 来源:环球医学责任编辑:李思杰
[导读] 去年,日本东京大学分子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前教授加藤茂明的研究小组发表的41篇论文因存在大量篡改和捏造实验数据的行为被撤回。时隔一年,数月前加藤茂明的研究组撤掉了Molecular Cell的两篇论文。近日,他发表的三篇Nature Cell Biology的论文也不幸中枪。牛
去年,日本东京大学分子细胞生物学研究所前教授加藤茂明的研究小组发表的41篇论文因存在大量篡改和捏造实验数据的行为被撤回。时隔一年,数月前加藤茂明的研究组撤掉了Molecular Cell的两篇论文。近日,他发表的三篇Nature Cell Biology的论文也不幸中枪。牛人“漫长”的造假路实在令人震惊!
学术造假“大案”
2012年1月,在接到加藤茂明可能存在学术造假的举报后,东京大学成立调查委员会,对加藤茂明1996至2011年间参与过的165篇论文进行了调查。结果发现,有43篇论文存在不当使用图片等故意捏造行为,如图像合成和翻转加工等。除此之外还有10篇论文需要修改。调查报告认为这是明显故意的篡改和捏造,性质恶劣。即使加藤茂明没有直接参与论文的写作,也导致东京大学学术研究信任度受损,因此应该承担重大责任。加藤茂明对此回应道:“存在篡改和捏造的事实,没有能够看穿造假的人,这都是我的责任。”
加藤参与了检查实验结果和修改论文。他对此致歉称:“研究员急功近利,给大学、研究所、学会带来巨大的麻烦,我为此感到十分抱歉。”加藤承认存在篡改和捏造的事实,认为他没能发现造假,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并已在2012年3月事发不久后辞去东京大学教授职务。
以下为三篇Nature Cell Biology被撤论文题目:
A histone lysine methyltransferase activated by non-canonical Wnt signalling suppresses PPAR-γ transactivation
Cytokines suppress adipogenesis and PPAR-γ function through the TAK1/TAB1/NIK cascade
DEAD-box RNA helicase subunits of the Drosha complex are required for processing of rRNA and a subset of microRNAs
加藤茂明是日本分子生物学研究领域的权威,他领导的研究项目曾获得大量政府资金。日本媒体指出,如此长期、大量的论文造假行为,在日本学术界极为少见。
日本频发学术不端行为
日本拥有不少优秀的科学家,论文发表记录既多且优,往往长至上百篇至二三百篇,而且发表在《Nature》、《Science》上的等高端论文数目多的让人目眩。然而,曾经的加藤茂明,如今的小保方晴子(尚未证实),无疑为一贯保持严谨之风的日本学术界带来了震动。
2006年,日本文部科学省设置了“不良研究行为特别委员会”,并以特别委员会的名义,发布了《应对研究活动中不正当行为的处理准则》等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以预防学术腐败行为。但在巨大的个人利益以及日益激烈的学术竞争面前,仍不断有人以身试法。
伦理规范并没有减少学术不端行为,近几年日本科学界频发造假事件。2012年,东邦大学原副教授约170篇论文都被认定存在伪造数据现象。同年,东京大学特任研究员因虚构发表遭到解雇。
2013年7月,除东京大学认定加藤茂明的40余篇论文造假外,还曝出了京都府立医大原教授在某高血压药的临床研究中修改数据夸大疗效的事件以及防卫医大讲师3篇论文存在7处篡改、伪造数据的情况。
学术不端问题突出的原因
在我国,近些年,学术不端已成社会公害。尽管喊打之声早已有之,教育部及一些高校也出台了一些措施,但学术失范、学术不端、学术腐败并未得到有效遏制。客观地讲,科技界学风并没有根本性好转,学术不端问题也大量存在,比较突出的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的学术成果;伪造或捏造实验数据;拼凑成果或将一项研究多处申报成果;不当署名、署名时论资排辈,不能很好地体现真正贡献等。
特别需要反思的是,我国现行的对科研团队及科研人员的评价机制存在严重弊端。对科研人员频繁考核或评价,评价指标看似多样化,但最终起决定性作用的可能还是学术成果的层次、数量等;学术评价结果与科研机构或科研人员利益高度挂钩且重复使用,导致部分科研人员想方设法包装去申请课题、发表文章、申请专利及各种奖励,有的甚至铤而走险,于是产生了各种学术不端行为。
还有一种现象值得引起重视,即学术期刊的市场化或论文功能的异化现象。学术期刊是学术共同体发表观点、开展交流的场所,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公益性。但近些年来,学术期刊的市场化愈来愈严重,特别在国际上大部分期刊已被几家出版商所兼并,出版商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过度夸大期刊类别的重要性(如影响因子等),这样容易形成对科研机构和广大学者的误导,大家只看成果发表在哪个或哪类期刊,很少重视发表的内容等等。当全世界都认为以出身论英雄有违公平原则,而我们的学术界仍然讲究论文发表的载体,这也是目前学术不端行为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学术不端行为的高发和屡禁不止,说明我们的管理制度有根本性缺陷。其矛盾的本质在于科技管理部门还是按照计划经济的思路想问题、出政策,而现实是除了科技经费和科技评价的管理是按照计划经济的体制来运作外,科技所涉及的所有环节基本上都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运作了。因此,要精简科研管理部门和程序,坚持学术行为的客观标准,摒弃小团体、门户分割的陋习。应提倡理性怀疑和批判,倡导学术自由,弘扬求真求实的精神。要适当淡化对成果完成人的物质奖励,减少功利评价导向。公开的资源配置,公平的表达机会,公正的评价氛围,比经费等科研条件更重要。
还有就是要加强学术规范、加大对学术不端的惩罚力度。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学术不端问题,我国的问题是,惩罚不够严厉或者说总想大事化小。学术界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容忍和姑息态度,科研机构和政府管理部门不作为,被侵权人都没有维权意识或足够的勇气,使得问题越来越严重。当下,我国最需要的是有责任心和勇气去处罚学术不端当事人的学界和科研机构负责人。
功利的学术评价体系须改变
科学合理的科技评价的难点在于,如何找到一种既能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又能促进社会文化发展的综合评价方法。这的确是很困难的。
科技评价主要应限于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评价和对科学家重大科学发现的优先权的确认,评价目的在于促进学术交流、确认共识、探讨研究发展方向。当科技评价超出学术共同体内部的学术评价机制,成为政府制定科技政策、配置科技资源和实施管理的工具时,科研将偏离其本来目的,异化为利益追逐。
尽管社会各界对科技评价意见很多,但总体上看,科技评价正朝着更公平公正的方向发展。我国科技评价大约每10年都会上一个新台阶:上世纪70年代前是官员说了算,80年代是专家朋友评,90年代比论文数量,本世纪初比影响因子,现在是计算机随机遴选专家评。但无论规则定得如何公正,都难免受专家知识面的限制,主观判断的偏颇,人情世故的影响。科技评价应该上一个新台阶:靠客观数据积累,让学界广泛参与。
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是推动科学发展的有效工具。合理公平的评价环境包括:把学术评价的权力赋予同行认可的合格评议者;有效防范和查处评议专家滥用学术权力的不端行为;提高评价活动的透明度,加强对评价过程的监督;建立严格的回避制度,防止个人不当利益的影响和干扰;规范化的评议规则和异议处理程序。
学术评价要以学术界为主,这就要求学术共同体要有良好的自治机制和相关部门官员的自律。尽管在学术评价中普遍采用了同行专家评议的机制,但实际上评价过程仍然受到非学术因素较大的影响。要抵制来自行政和社会的不正之风对学术评价过程的干扰,防止同行专家违背学术道德评议,避免学术评价沦为行政管理的工具。要改变这种现象,就要真正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改变评审专家只有权利而不承担责任的评审,利用互联网让学界广泛参与,社会共同监督。
来源:爱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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