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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委发布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管理办法
International Medical Press
2014年 9月 18日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了"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该项目的目标是在辽宁、吉林、浙江、广西4个省份开展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和综合干预。每个省份各完成高危人群筛查10万人,对其中2万高危人群进行干预管理。其次是为了研究和评估心血管疾病高危人群筛查和综合干预适宜技术,建立并完善防治工作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能力建设,努力降低心血管疾病发病率、复发率、致残率和死亡率。
初筛是通过问卷、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等方式,了解筛查对象心血管病相关危险因素情况,用于评估心血管病风险,其主要内容包括:行为危险因素调查(如疾病史、吸烟)、血压测量、血总胆固醇测量。根据心血管病高危人群判定标准,对筛查对象进行心血管病风险评估,确定高危对象。
高危对象调查是通过问卷、体格检查、物理检查及实验室检查等方式,进一步了解高危个体的疾病和危险因素特征。依据相关疾病防治指南开展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干预及药物干预,实施持续的健康风险改善和心血管风险监测与综合干预管理。疑似心血管病患者建议到医院进一步诊治。筛查完成后1个月对高危人群进行随访。
参考材料
http://www.nhfpc.gov.cn/jkj/s587 ... a00e083c138f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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